七月流火,忽而轉涼,又一個遠行的佳期來臨。
隴右戰事已漸平息,絲綢之路暫無安全之憂,憋足了勁兒的商賈們成羣逐隊,縷縷行行,紛紛踏上了通往長安的征程。
李曜朝着西方回望片刻,脣角不由勾起了一抹壞笑。
常言道,人脈是事業成功的奠基石。
然而,人脈是不可強求的。
人脈的基礎是什麼
當然是自己在他人心目中的利用價值,沒有相互利用的人際關係,根本不能叫做人脈。
對李曜來說,在張護、李通等敦煌士族危難之際雪中送炭,只能算作自己在沙州建立人脈的一塊敲門磚。
若想更進一步緊密聯繫在一起,彼此還需要更多的利益交換。
但就目前的情況而言,李曜只是一位女冠,與敦煌士族自然沒有什麼政治方面的利益關係。
所以,她只能從經濟方面擲下大手筆。
在離開敦煌的前幾日,李曜借絲綢之路即將迎來繁榮時期之際,與自己的死忠何潘義一唱一和,對張護、李通誘之以利,曉之以理,說服他們共同出資在敦煌成立了“西沙貴坊”。
李曜等人開設的這家“貴坊”,與原來歷史上開元年間出現的“櫃坊”雖有一字之差,但性質卻是完全一樣。
顧名思義,“貴坊”不像當下的邸店來者不拒,比如奴婢、瓜果、米糧、牲畜、兵刃等五花八門的事物都會代爲保管,而是脫胎於邸店,專營錢帛、金銀珠寶、玉器等貴重物品的存放,客戶須得支付一定的保管費用,再憑“貴坊”開具的“支帖”,纔可提取相關的託管物品。
除此以外,未來“西沙貴坊”還會因時所需,適當開展信用放貸方面的業務。
可以說,“西沙貴坊”就是一家初具雛形的銀行。
與此同時,“西沙貴坊”還是這個時空第一個股份制的社會經濟組織,李曜將“西沙貴坊”的啓動資本分成了一千股,每股爲一百貫開元通寶,李曜出資最巨,以價值四萬貫錢的黃金佔得四百股,餘下六百股由張護、李通、何潘義三人均分,每年底再按股本多寡來分配“西沙貴坊”的所得利潤。
然後,成爲了股東的四人便開始共同協商制定“西沙貴坊”的股份制度和經營規範,以及分配各自的職責。
李曜雖爲大股東,但不會在敦煌長期居住,所以主要負責經營指導和業務監督,若按通俗的說法,她在大多數時候都是充當“甩手掌櫃”的角色。
而何潘義本就是商賈出身,則是負責經營管理和處理日常業務的不二人選,其職位相當於後世所謂的“銀行行長”。
至於張護、李通兩大敦煌土豪,腦子裏根本沒有“食祿者不與民爭利”的概念,自然負責利用自身勢力發展業務和保障經營的運作,其實就是充當公開的後臺背景,這將直接關係到別人敢不敢把錢帛財物交給“西沙貴坊”來保管。
於是,在穿越者李曜的撮合與沙州本地的官商勾結之下,開創世界商業與金融領域先河的“西沙貴坊”在敦煌城最繁華的街市上堂而皇之地誕生了。
當然了,藏着一肚子壞水的李曜不會把自己的真實目的告訴別人,否則身爲沙州中原士族魁首的張護、李通哪怕真的把她當做家族命運的拯救者,也不敢答應得這麼爽快。
過去的中原朝廷對沙、瓜兩州的統治,都是通過扶持當地士族來實現,往往會給予他們做官的權利,並賦予一定的特權,而士族得到官位和特權,進而向朝廷繳納賦稅和維持地方穩定,彼此各得其利,皆大歡喜。
本來沙、瓜兩州的中原士族與鮮卑氏族各有各的優勢,基本能夠保持表面一團和氣的局面。
但李唐王朝建立之後,亦不知李淵聽了朝堂上哪些大臣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