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原來你不是董夫的朋友……那可咋整啊?”阿良態度逐漸轉變,又繼續說。“董夫前幾天走的時候,跟我借了五百塊錢。還說等找到新的工作,就會託人把錢送回來還給我。唉,現在看來,我是被那個孫子騙了……”
方別不由得非常感慨。董夫那傢伙還真是走到哪裏都招人嫌棄啊,唯一一個和他走得比較近的工友都要欺騙,簡直是烏龜王八蛋中的極品了。當然了,話說回來,阿良能被這種人欺騙,也屬於奇葩中的奇葩了。
“阿良,這是五百塊。”方別拿出了五張紅色的毛爺爺在阿良面前晃了晃,看得後者眼睛直冒金光。對他們這些底層勞動者來說,五百塊錢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如果就那麼白白損失了,一定會肉痛不已。“錢我可以替董夫還給你先,但是前提是你必須幫我找到董夫。”
原本沒什麼幹勁的阿良頓時來了精神,他迫不及待地答應了這筆交易。雖然他其實也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找到董夫,但是他想着,不管怎麼說,至少先把血汗錢收到口袋裏。
之後,方別要求阿良帶他去找董夫。然而包工頭卻不肯答應。“阿良,現在還不到收工時間,你如果要出去,我記你早退!”
阿良左右爲難,不由得僵住了。方別急着要去辦正事,沒那個美國時間等待他下班;可是包工頭的話也不可能不聽呀,曠工早退的懲罰也不是他願意承受的。
眼看着越鬧越尷尬,方別終於靈機一動。又給包工頭塞了兩百塊錢。“工頭大哥,我出錢替阿良請一天的假期總不違規了吧?”
包工頭喜笑顏開,收錢的同時小聲嘀咕了一句。“便宜這小子了,他一天哪能賺到兩百呀?一百都很喫力了……”
方別非常無奈,這還連董夫的影子都沒看到呢。他就已經白白賠進去了接近一千塊錢,雖然對他來說,這點兒數字只是小意思罷了。但是他的錢畢竟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如果不能很好的發揮出效果,豈不是虧大發了?
幸好阿良這個人還算比較靠譜的,二十分鐘後,就領着方別來到一個偏僻的小巷裏。“哥們,我告訴你,這巷子最裏面有一家小酒館。董夫經常來這裏喝酒,運氣好的話,我們應該可以碰上他。”
“運氣好的話……”方別反覆咀嚼那句話,忽然覺得這個阿良倒也不蠢哈。即使他們沒能找到董夫,阿良也可以強行歸結於他們運氣太爛,並不是他不肯努力。
一直走了幾十米,他們總算到達了目的地。一家小小的溫酒館,格局並不大。不過看起來生意還蠻不錯的,即使在工作時間,客人也佔據了大半的座位。
“呦呵,阿良。今天怎麼來得這麼早?”酒館老闆是一個年近六旬的老頭,個子小小的,鼻子紅通通的。不難得出,平時來這裏喝酒的人,不止是董夫一個人而已。
阿良笑了笑,也不回答老闆的問題,反而表示。“譚伯,來兩壺好酒,花生一盤。我今天帶了朋友的!”
阿良所謂的“朋友”當然只能是剛認識還不到半個鐘頭的方別了。一路上,他們兩人也沒有什麼對話。
方別自顧自坐下了,然後順手抓起兩顆花生扔到嘴裏。
“哥們,你信我。先喝兩杯,不用着急,董夫那混蛋會出現的。”阿良主動給方別倒上了一杯酒。
他也不推辭,和對方幹了一杯酒。然後他又主動問起:“你和董夫接觸比較多,你能告訴那傢伙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嗎?”
“唉,說起來其實也挺悲劇的。”阿良一杯酒下肚,頓時放開了膽子,不像之前那麼拘束了。“董夫最開始並不是這個樣子的,他本來非常能幹活,負責任人也好,是不少工友的榜樣。直到那一件事情發生後……”
“那一件事具體是什麼?”其實這時候,方別便隱約猜到了一些。只不過,在沒有求證之前,任何猜測都只能流於表面,不代表事實。
阿良又喝了一大杯酒,打了一個酒嗝,才慢條斯理地說:“董夫有一個青梅竹馬,貌似叫什麼慧……”
方別一怔,差一點就脫口而出“江曉慧”這個名字了。
隨後又聽阿良往下講述。“董夫出來打工,心裏就一直有個目標。他想要攢夠了本錢,回老家去娶青梅竹馬,結婚生子……結果呢,後來他偶然得知青梅竹馬已經嫁人了。這件事情對他的打擊實在是太巨大了,從那以後,他就彷彿變成了另一個人。工作上馬馬虎虎也就罷了,關鍵還整天喝悶酒。總是喝得醉醺醺的,甚至走路都走不穩。並且由於酒後鬧事,他還被人砍掉了右手的小拇指。”
阿良的講述在這裏戛然而止。不過後面的故事方別其實已經很清楚了,無非是董夫碰巧在新聞上發現江曉慧的前夫陳又川死亡的通告,於是乎那傢伙便以爲自己的機會來臨了。他重新去找江曉慧,試圖挽回她。
然而,染上了一身臭毛病的董夫這時候纔想要回頭已經太遲了。江曉慧也因此拒絕了董夫,雪上加霜使得他越發自甘墮落了。
“真是萬萬沒想到啊,那個一直不受到人待見的男人居然還是一個十分癡情的傢伙。”假如不是和阿良瞭解過董夫的情況,方別一定永遠不會發現這一點。
可是不管過去如何,現在的董夫確實屬於沒有回頭路了。其他方面都可以暫時不談,至少他的癡情是毫無用處的。那種癡情完全成爲了江曉慧的困擾。方別要做的,只是保證那可憐的母子倆不再被騷擾,僅此而已。
方別不願意去管太多,也不能去管那麼多。他一口乾了一杯酒,滿心只想着儘快找到那個男人。
也許是他當天的運氣太差,一直等到傍晚,他們也沒能碰上前來喝酒的董夫。他看了看手機上的時間,長嘆一口氣。“唉,估計今天是沒希望了,我們撤吧。”
“哥們,你真的不再多等一會兒嗎?”阿良有點尷尬。
方別看出了對方的難處,於是對他說:“放心好了,我不會把錢要回來的。另外,明天你也不用請假了,我記住了這個地方,我會自己來等的。”
“呼……”阿良十分慶幸,還好方別算是一個比較好說話的主。“那哥們我先走了,祝你下次好運!”
方別與阿良在巷口分開了,各自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去。
方別正準備回家去,卻無意中聽到了附近響起的動靜,那聲音分明是玻璃瓶子砸碎的所發出的。
他原本不打算多管閒事的,可是最後還是抱着隨便瞧一眼的想法聞聲找了過去。
幾個光着膀子,留着刺青的大男人正在合夥羣毆一個倒黴鬼。什麼啤酒瓶,皮鞋,口水……各種亂七八糟的手段都用上了。地上的傢伙被打得很慘,卻不敢大聲嚷嚷。
方別一眼就看出,被揍的那人窩囊得很,壓根沒有任何反抗的能力。而且他雖然隔着很遠,卻能夠聞到那傢伙身上的酒味。也就是說,那傢伙十有八九是酒後鬧事,惹毛了這幾個幫派黨,所以才被羣毆的。
“唉,小爺還是太善良了,很難就這麼一走了之呀。”他進行着自我吐槽。同時迅速走了上去,伸手攔在那夥幫派黨面前。
平心而論,但凡有點本事的人,誰會不樂意英雄救美呢?但是,英雄救狗熊這種事,可就不是誰都願意做的了。“夠了,得饒人處且饒人,這傢伙都流血了,差不多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