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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學宮的最後一天(2)(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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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物理學院,陳暮又開始四處巡視溜達。

    他爲宮長,負責學宮學風,還兼職博士,平日裏其實是在政學院與兵學院授課,主講治理地方以及兵法韜略,爲青州培養地方官員佐吏。

    漢朝官吏不分家,官就是吏,吏就是官,從政學院出去之後,還得考試入仕,成爲吏員,相當於後世的公務員,然後積累行政經驗,得到提拔成爲主官,以後這將會是劉備治下的入仕常態。

    不過在斷斷續續授了幾年課之後,到了今年,陳暮又要準備北上去前線,開始針對袁紹了,所以他上個月就卸任了兩個學院中的博士授課工作,不再去給學生上課。

    如此一來,工作清閒了不少。政務方面由沮授荀彧處理,陳暮擁有了更多的時間陪伴家人,偶爾還能抽出時間四處巡視,看看臨淄的發展。

    今日來學宮,除了來看看馬鈞的火車實驗以外,還有一些別的事情。

    從物理學院出來,馬路對面就是法學院的宮殿羣,相比於佔地數十畝的物理學院,法學院就寒酸很多,教學樓只有三處宮殿,每次可以容納兩三千名學生上課。

    但實際學法的學生極少,攏共不到五百人,在各大學院裏也就比地學院和天學院人數稍微多一點,屬於少數院校。

    目前法學院的院長是吳恭,兩漢時期,制定法律多以世家,如西漢法律一開始由蕭何制定,然後是張湯和於定國,成爲西漢最著名的兩大法學世家。

    到了東漢,則變成了陳、郭、吳。

    陳是指陳寵,郭是指郭躬,吳是指吳雄,這三家都聲名顯赫,其中以潁川郭氏最出名,也就是郭嘉的家族,出過七名廷尉,其次就是吳家,出過三個,稱之爲三世廷尉,最後則是陳家,兩個廷尉。

    吳恭當年幫助陳暮逃離洛陽,天下大亂之後,舉家搬遷至青州。目前除了擔任法學院院長以外,還兼任青州法院總院長,雖然跟廷尉不能比,但也只算是降了一級而已。

    由於這個年代地方長官的權力很大,縣令郡守在當時可謂權力極大。如果有縣令或者郡守看人不順眼,肆意捏造罪名,將人判處死刑是常有的事情。

    所以爲了削弱地方長官權力,陳暮學習後世經驗,在青州施行公檢法制度,設立法院、檢查署等新的職能機構,有州郡縣三級。

    比如某縣有人犯案,地方縣尉負責抓捕,然後地方檢查署會進行覈對,確認無誤之後,再提交到地方法院審理,由法院根據吳恭制定的刑罰進行處置,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良好局勢。

    而且普通輕罪還好說,地方公檢法能夠處理,如果是重罪,需要上交到州院進行審覈。若是州院的負責人覺得此案有疑點有問題,就得發還重審,或者重新檢查。

    這樣雖然受限於破案技術,依舊不能完全杜絕冤假錯案的發生。但卻可以杜絕縣令郡守隨意殺死平民百姓,而不用負責任的情況。

    聽上去很可悲,因爲後世隨着攝像頭的普及以及破案技術的提升,連冤假錯案都已經極少。而青州卻還僅僅只是停留在杜絕官員隨意殘殺百姓,不能夠保證百分百的破案,徹底杜絕冤假錯案的發生。

    但要考慮的是這是漢代,古代百姓的命,真的不算命,跟路邊的野草沒什麼區別。官員想要欺辱百姓,只是一聲令下的事情。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臧霸的父親臧戒,臧戒是執掌監獄的官員,當地太守憑欲私殺獄犯,命令他將那些犯人處死,臧戒不願意聽從,太守就將他抓起來準備殺掉,然後臧霸就劫囚車,殺死太守,跑到泰山上當賊寇。

    所以當時法制非常混亂,從天子到地方官員,不按法律辦事,隨意殺人的現象到處都有。所謂的法律徹底成爲了王公貴族踐踏的一紙空文,並沒有有效實施。

    而如今青州做到公檢法分離,縣令太守再也不能隨意掌控百姓生殺大權,甚至爲了推行公檢法制度,劉備有一次親手抓住了一名在府中偷竊的竊賊,也沒有私自處理,而是交給了臨淄官府,再由官府提交到法院判刑。

    若是以往,別說劉備這種大官,就是算普通豪強遇到這事,打死這名竊賊都沒有人說閒話。但現在就連劉備都依法辦事,可見其成效。青州上下因此肅然,畏法成風,所有的官員都不敢再肆意妄爲。

    這麼一看,其實做到杜絕官員濫殺無辜就已經很了不起,至於百分百破案率,還是得科學進步,等攝像頭和指紋DNA之類技術普及再說吧。

    陳暮走入法學院,吳恭今日不在,州院經常有案子要他處理,所以現在吳恭大多數時候並沒有在給學生授課,而是待在州院府處理全州各處來的案件公文。

    院中景色宜人,穿過前廳拱門之後,就能看到在不遠處一座宮殿外的草坪上,一名中年男人正在給班上四十多名學生講課。

    法學是一個不斷完善的課程,所以上課不是按部就班地講學,需要大家一起討論。

    “文帝時有人盜竊了高祖廟前供奉的玉環被捉住了,文帝聽說高祖廟被盜,十分生氣,命令張釋之嚴懲。張釋之按照法律,判處那人死刑。文帝卻要求張釋之判處滅族之罪,大家說說,此案是應該按照張釋之的判決,還是文帝的判決?”

    中年男人循循善誘地提問。

    這是記載在史書裏的真實案例,作爲學法的人,更需要架設法律與皇權之間的平衡。

    “張釋之的判決!”

    幾乎所有學生都毫不猶豫地回答。

    張釋之是前漢大法學家,如今大漢很多法學世家在制定法律時,都會參考他制定的律法,在法學中有極高的地位,作爲法學生,他們自然更奉行張釋之。

    “不錯。”

    中年男人高聲道:“偷盜先帝廟前供奉之物,與偷盜天子御物的罪名一致,這是寫在律法之中的東西,自然要依存法律進行實施,不能因爲文帝下令判處滅族之罪,張釋之就遵從,這也是我們學法之人的所追求的極致。”

    “我認爲張釋之的判決與文帝的判決都不行。”

    就在這時,有不合時宜的聲音響起。

    衆人看去,就看到不遠處一青年緩緩而來,老師與學生們都連忙站起,向他行禮:“宮長!”

    “嗯。”

    陳暮笑了笑:“仲遠的律學授得很好嘛。”

    那中年男人叫應劭,自仲遠,原來是泰山郡守,歷史上他因爲曹嵩的事情跑去了袁紹,今年在袁紹那病死。

    但如今因爲曹嵩一直沒有離開過青州,自然就不會出事,去歲得了病,來青州治病,感受到這裏的不同之後,決心辭官,來青州法學院擔任博士,成爲了一名法學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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