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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2章 今日秦某,也敢化陽間人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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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命離開了天罡城後,根據地圖,依照來時路,原路返回。.hbacyy.

    第一站,便是洛城,隨後便可渡過洛河。

    此時洛城,雖未有多少人丁,然而軍隊駐紮於此,尚有三萬。

    蕭道林的軍令發佈,整個洛城全城戒備,以城門爲重要據點,對來往人羣進行仔細盤查。

    三萬人全軍待命,目光炯炯,生怕錯放一人。

    於他們而言,就算是砍了秦命一根手指頭,那也是吹噓的本錢,封侯拜相的資本!對於權勢,塵世間無人不迷戀,無人不追求。

    於是乎,秦命成爲了這新近招募的五十萬大軍最快也是最便捷的晉升渠道。

    風塵處,有黑衣青年步履而來。

    眉骨清奇,雙目如星,單薄身軀間,步伐從容。

    他從遠處來,攜帶漫天清塵。

    四周路人慌忙逼退,不敢靠近。

    洛城之上,急促的號角聲緊急響起,三萬帶甲士兵紛紛涌出城外。

    殺機,貪婪。

    這兩股情緒在三萬士兵的眼中不斷閃過。

    權勢,地位。

    這兩大人間至高追求,無人可以逃過。

    秦命緩緩站住,目光掃向洛城,最終淡淡道。

    “秦某一人,只願歸來時路,不願殺此時人。”

    說着,他朝前邁出一步。

    “秦命!停下!束手就擒!我等可以留你全屍,不然休怪我等三萬甲士不留情面!”

    城樓之上,一人喊道。

    “不留情面?”

    秦命撇了撇嘴,似是不屑。

    他擡頭,看向城樓那人,目光始終平靜,但其緩緩伸出兩根手指,雙指併攏,一股劍氣呼嘯而生。

    “去。”

    秦命輕聲開口,雙指於虛空一點,劍氣磅礴,頃刻間蕩絕虛空。

    衆人只見一線白光閃過,回頭看時,他們三萬人的統領,眉心染血,身體僵直的從城樓之上緩緩墜下。

    一時間,三萬甲士後退,吞嚥口水之聲不絕於耳。

    “再有攔我路者,下場同他。”

    說完,秦命再度邁出一步。

    一步。

    兩步。

    三步。

    “殺秦命,封侯拜相列王爵!”

    有人怒吼一聲,直接從隊伍之中衝殺而出,直奔秦命而來。

    此人魁梧,目光中卻盡是貪婪。

    “以我秦某人爲踏板,享人間榮華富貴?”

    “好膽色。”

    秦命淡淡開口,原本尚且還算平和的面容,頃刻間佈滿煞氣。

    一人衝出。

    百人衝出。

    千人衝出。

    三萬人,齊齊衝出,朝着秦命殺去。

    “死狗,鬆口吧,我怕一會兒殺的人太多,你會被地上的血淹死。”

    “汪!”

    狗爺叫了一聲,但仍不鬆口。

    “既然如此,那你便有幸見我秦某人,一人獨戰三萬兵的一幕了。”

    話音落下,秦命袖袍一抖,誅天筆落於手中。

    “器靈,今日我以人間血蘊養於你,盡興就好,可別貪多。”

    嗡!誅天筆渾身光芒一顫。

    見狀,秦命嘴脣一勾,緩步上前。

    筆起,筆落,血橫生,流一地。

    一朝英雄拔劍起,又是蒼生十年劫。

    可秦命手中握的不是劍,而是筆。

    但筆鋒所向,未必沒有劍鋒的凌厲。

    本是儒生手中用以書寫文章的物品,今天落在秦命的手中,卻是成爲殺穿乾元的第一等殺伐之器!一筆劃出,無數狼毫化爲鋼鐵寒芒,穿心過,穿喉嚨而過,穿眉心而過。

    秦命沒有浪費任何一根狼毫,狼毫殺穿一人之後,上面不曾留有絲毫血跡,光滑無比。

    它出去的時候是什麼樣,收回來的時候還是什麼樣。

    幾乎沒有什麼變化。

    只是它一出一回,這洛城之前,便有數十人喪了性命。

    秦命周身被狼毫所籠罩,任何刀劍都無法接觸他的身體。

    這就是真正的武道強者與凡人的區別,連他的身體都碰不到,如何能殺了他?

    但這些人想不到這麼多。

    在他們眼中,秦命是一塊磚頭,一塊敲門磚,門的這裏是平凡庸碌一生,門的後面是極盡榮華,享受人世間人人羨慕的極樂。

    手掌天下權,醉臥美人膝,每個男人似乎都有這樣的執念。

    所以他們顧不了這麼多,即便是死,他們也要賭一次。

    萬一賭贏了呢?

    因此秦命很佩服他們。

    他們可以爲了榮華富貴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不惜生命。

    這種勇氣可嘉。

    他做不到。

    能活着,他絕對不死。

    他有仇要去報,他有心愛的人在等他,他還有那些曾經的現在的老朋友在等他。

    所以他不能死,他覺得他就算是死,也應該死的波瀾壯闊。

    秦命向前走着,每一步都走的很穩。

    他本該是個死人,但他僥倖重生一世,那麼這一世,他要比前世活的還要穩,走的路也要更加穩健。

    誅天筆的狼毫不斷紛飛,很快席捲了四周。

    鮮血染紅大地,不斷有人死去,血如同噴泉一般不斷的噴吐而出,最後浸滿地面,地表上的血匯在一塊,然後朝着地面的溝壑隨處的流去。

    誅天筆的每一次飲血,它的筆身都是微微一閃,而在這三萬甲士之中盡情殺戮,誅天筆的筆身光芒從開始到現在就沒有滅過。

    這是誅天筆的器靈在吞噬人的精血,事實上,人血從某種角度上來說也是一種資源,可以輔助修煉。

    很多邪道,爲什麼動輒就要屠了一城?

    爲的就是這一城人的血,以血入道,這樣的強者在中央大洲不算少。

    但秦命的手段比那些邪魔歪道要柔和多了,他只殺想要殺他的人,倒是便宜了誅天筆,殺了這三萬甲士,誅天筆的器靈又可以恢復幾分靈性。

    秦命的表情很冷漠。

    如果有武皇乃至武宗在此,恐怕都會驚訝。

    一個方纔不到二十歲的小夥子,殺起人來心中竟然沒有任何波動,甚至沒有任何表情。

    秦命倒是習慣了。

    前世兩百年,他殺的人不少,到了他那個境界,只要殺人,必然是血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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