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第一天,距離江彥丞失去消息已經快一百天了,譚璇開始了工作室的第一單生意——爲司徒展悅拍攝封面大片。
地點是在錦城某著名的藝術區,原來是電子工業的老廠區,經由藝術家和文化機構的進駐,空置的廠房被租用和改造,居然發展成了藝術工作室、畫廊、設計公司等等空間的聚合,形成了極具特色的藝術區。一堆文化藝術界的名人扎堆,讓普通大衆趨之若鶩,到現在已經成爲了錦城的新地標。
三月的錦城,天氣還很冷,好像隨時都能再飄一場雪。譚璇早早地到了拍攝地,現場已經佈置好,整個工作團隊都在等待司徒展悅的到來。
“譚老師,都快十點了,她還沒來,不會又要遲到吧?”李婭悄悄跟譚璇嘀咕,“聽說她總是遲到,上次不也這樣?”
譚璇擺弄着她的攝影機,沒接話,擡頭看了一眼老廠區的偏僻路口——這地兒他們租用了,有安保人員在,司徒展悅過來應該不會被圍堵,至於遲不遲到,她還真說不清。
只要能來,遲到也沒關係,不管是司徒展悅,還是那個失去消息的人。
她甚至魔怔了,如果司徒展悅遲到,江彥丞再爲他這個“妹妹”出面撐腰,那她也是求之不得。
“來了,來了!”不知道誰提醒了一句,譚璇再回神時,看到司徒展悅已經在她經紀人、助理、保鏢等人的護送下,朝這裏走過來了。
“哎唷,譚老師,您好,您好,真是太榮幸了,又跟您合作。”司徒展悅的經紀人依然是戴維,第一個衝上來跟譚璇打招呼的也是他,“我們展悅啊,就拜託譚老師了。”
有了戴維的開場白,司徒展悅跟着他笑道:“譚小姐,你好。”
“譚小姐”這個稱呼,聽在譚璇的耳中,怎麼都有點怪異,是啊,她跟江彥丞還在一起的時候,司徒展悅也不大叫她“嫂子”,現在他們分開了,司徒展悅怎麼想的?
“司徒小姐,好久不見。”譚璇沒讓自己沉溺在回憶裏太久,笑着向司徒展悅伸出一隻手,大大方方道。
司徒展悅的身高碾壓譚璇,加上穿了高跟鞋,完全是在俯視譚璇了,她居高臨下地盯着譚璇的臉,心裏也是五味雜陳——這個女人終於不是那個人口中稱呼的“江太太”了,她只是“譚小姐”。
而她跟江哲宇呢,在公衆面前也已經分手,她們一個失去了愛情,一個失去了婚姻。
此時相見,她司徒展悅纔不算落在下風。
譚璇又有什麼可高高在上的?
她是攝影師,她是明星客戶,各自完成各自工作的內容,僅此而已。
“司徒小姐去準備一下吧,我們的拍攝工作半個小時後開始。”譚璇也沒太多話,打完招呼,就把時間交給化妝師、造型師等人。
司徒展悅進了臨時搭建的化妝間,終於暫時脫下了高跟鞋——爲了不讓公衆看出來,她明明懷孕了,卻還不敢穿平底鞋。就連化妝、做造型時,她也處處擔心,是不是會影響到孩子,或者有沒有人看得出她比從前胖了?
這一次的拍攝工作很順利,上半場結束,便到了午飯時間,外賣送了工作餐過來,李婭驚喜地叫:“哇,是汀蘭飯店的外送啊!”
汀蘭飯店的外送……
聽到這一句,休息區的譚璇忍不住低垂下眉眼,午餐是她跟工作人員交代好的,不管她內心有多期望,也不能自己騙自己,當是江彥丞訂的。
只有他,知道她的口味,滿足她的所有無理取鬧。
在場的工作人員,包括前來拍攝的司徒展悅,有誰明白汀蘭飯店的外送對她來說的意義?
沒有人明白。
工作餐很豐盛可口,大家喫得很開心,僅此而已。譚璇卻快要被回憶壓得喘不過氣,嚐到嘴裏的飯菜都沒了滋味,她忍不住看向……司徒展悅。
前幾天跟司徒展悅電話確認工作的時候,她主動提議晚上一起喫飯。這對於向來驕傲的譚小七來說,等於是放開了自尊和所謂的面子。
她本該厭惡司徒展悅,因爲司徒展悅捅過江彥丞刀子,譚小七如此記仇,怎麼會原諒?
可現在不一樣,江彥丞消失了,司徒展悅跟江哲宇分手了,以江彥丞的性格,不會不管這個“妹妹”,又或者,司徒展悅知道江彥丞的下落?
譚璇被思念和擔憂折磨了快一百天,她不肯放過任何線索,她想找機會問問司徒展悅,也許……也許這就是突破口。
只要給她一點點線索,無論江彥丞在哪裏,她都會去找他。
另一邊,司徒展悅的胃口也不好,吃了兩口就喫不下了,她怕自己反胃,索性丟下飯盒,只喝水。
“展悅啊,譚老師約了你晚飯?”經紀人戴維在一旁問道。
司徒展悅有氣無力地迴應:“嗯。”
戴維特開心,差點沒蹦起來:“這就對了嘛!聽說這位的背景不一般,之前經歷了那麼大的醜聞,還是
洗白了。就算她不再是風華娛樂的總裁夫人,但前途肯定一片大好。你跟她搞好關係,對咱們以後啊,肯定沒壞處。”
司徒展悅微微一笑,喝了口水,轉頭朝着譚璇那邊看去……
前途一片大好?
她司徒展悅果然得靠着別人,才能前途一片大好。
要是她懷孕的消息被爆出來,她還有什麼前途?
她現在什麼都不想,只想安安生生地把江哲宇搞定,她不能做縮頭烏龜,藏在看不見的角落裏哭泣。她再也不要過從前的日子!
從前的日子……
看着譚璇那張臉,忽然有畫面浮現在司徒展悅的眼前,都是關於那個人的——
初次見面,她是厭惡他的,因爲他滿身是傷,面目全非。
對於一個十歲左右的小女孩來說,骯髒的少年那樣危險,他來路不明,被她媽媽救回來,佔據了他們家的儲物間,像是危險的入侵者,隨時讓她驚慌、防備。
媽媽對他很好,給他一口飯喫,可她太任性,總是與他爭搶。家裏本來就不富裕,多了他這一張嘴,她得到的就少了。
不過,爭搶的時候,她總是勝利,因爲他從不和她爭。他只吃白飯,很少喫菜,垂眸扒飯的樣子也讓她看不順眼,他到底是有多爛,連個家人也沒有,他們街邊撿垃圾的都還有爸爸媽媽呢。
她想把他趕走,從不承認家裏多了個“哥哥”,她可沒有這種哥哥,於是日復一日地嘲諷刁難他,希望他早點離開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