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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值得嗎章?(結尾修改)(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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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夏六月,京中半個多月沒見一滴雨水,天氣燥得讓人心煩。

    才過辰正,太陽還沒升高,熱浪卻已經從立幽堂周圍的水面上侵蝕了過來。

    寧安華拿着一根柳條,在陽光下憑欄弄水,看游魚擺尾,碧波微漾,見檀衣和春澗的臉都熱紅了,便笑說:“你們進去罷,我自己坐一會兒。”

    春澗是寧安碩進學那年檀衣挑上來的,今年才十五歲。她是寧安華在揚州時從柺子手裏救下來卻無家可回的女孩兒之一,性子溫柔靦腆,行事謹慎,雖已貼身服侍了寧安華近兩年,還是事事循規守矩,不但不似檀衣、菊露談笑無忌,也遠不如寒燕放鬆。

    寧安華如此說,她要聽命,又覺得不能放太太一個人在這裏,沒人服侍,因此猶豫。

    檀衣帶她進了屋內,鬆開她,接過寒燕遞來的涼茶,又給她也拿了一杯,才笑說:“我知道你細心盡職,太太也知道。可太太心疼咱們,咱們不領,豈不是不知好歹了?太太想一個人坐一會子,咱們非要杵在那裏,或許還叫太太心煩呢。”

    等檀衣坐了,春澗才坐下,問:“那若太太有事叫人,沒人在可怎麼辦?”

    她不似幾位姐姐,和太太是從小的情分。她受太太的恩德,有了如今的好日子,衣食不缺,縱犯了錯,最多受幾句罵,打是沒有的,姐姐們還會教她,她更不能忘本。

    檀衣笑道:“這屋裏又不是隻有你我。咱們且歇着,讓她們到樹蔭底下守着去,過半個時辰她們熱了,再換咱們就完了。”

    菊露在臉上耳後都撲了粉止汗,又含上一粒清涼解暑丸,笑道:“我去‘水木亭’裏。樹蔭下都是小蟲子,我纔不去。”

    她和寒燕要出去,春澗忙找了兩柄傘出來:“我看今天日頭也毒得很,姐姐們勸着些太太,別叫太太曬傷了。”

    檀衣和菊露相視一笑。

    寒燕接了傘。

    寧安華隔空控制着水溫變冷,再變熱。

    不過上下十度左右的變化,游魚卻驚慌逃遠,一時都散開不見了。

    她餘光瞥見菊露和寒燕挽着手,說說笑笑到了水木明瑟亭裏,見她看過來,便舉着傘問她要不要。

    她擺手不要,她們就一人捧了一本書讀,還時不時向她這裏看一眼。

    寒燕本不識字,是到她身邊後才學的,如今也能讀詩讀文了。

    不管外面的風雲如何變幻,在她的女孩兒們身上,她總能感受到歲月的安閒美好之處。

    她忽然發覺她這個想法有些莫名熟悉。

    ……或許賈寶玉也是這麼想的?

    賈寶玉擋不住外界的任何風雨,只能任他的姐姐妹妹們被雨打風吹落。

    她呢?她能做到什麼地步?

    寧安華收回異能,把柳條丟進水中,仰頭看向只飄着一縷薄雲的天。

    上皇駕崩四個多月了,京裏的氣氛就像是烈日晴空下的湖面,除了偶有輕風吹起些許微波,連大點的漣漪都不見。

    上皇死在靜玄寺裏,皇上沒有深究,“四王八公”——特別是北靜王府——更沒人主動提起。

    皇上順利地和皇后正位,順利地尊生母爲太后,順利地換掉了吏部尚書,順利地把禁衛軍上十衛從每衛千人擴軍爲每衛四千八百人,又將儀鸞衛擴爲九千六百人,都沒有受到任何阻攔。

    戶部被交由忠順親王主管。他身份方便,調撥擴軍所需銀兩省了不少麻煩。

    而林如海身爲大周開國以來最年輕的吏部尚書,在吏部半個月餘,也沒有人質疑他資歷不足,不能擔此重任。

    ——他一十一歲得中探花,至今爲官一十年,從翰林院出身,外放做過一地佈政,還在巡鹽任上立下大功,回京就任戶部尚書兩年,從無差錯,資歷功勞都不缺,除了年輕些外,也確實無可置疑之處。

    似乎所有人都各在其位,各司其職,君愛臣,臣敬君,朝廷和天下從此就要一片太平,再不會見任何亂象。

    寧安華聽見了一姐兒“吧嗒吧嗒”的腳步聲。

    她收回思緒。

    不一會,菊影帶了個丫鬟兩個嬤嬤,共六個人跟在一姐兒身後護着過來。

    一姐兒十天前滿了一週歲,和她去年滿月一樣,因在國孝裏,沒請外人,只自家人看了她抓周,喫頓便飯就完了。

    她抓周時,滿桌子的筆墨書畫、印章環佩、算盤繡帕、金銀珠玉不去抓,非要從炕上下來,左手牽來了羅十一,右手抱住寧安華的腿,嘿嘿一笑,就算抓周抓完了,很是叫林如海吃了幾日的醋。

    羅十一不知經歷了怎樣一番糾結,前幾日找寧安華,問一姐兒能不能私下認她做義母。

    寧安華還沒學得羅十一的五成本事,已覺受益無窮,一姐兒認她爲義母,就能從小得她親身教導,這樣的好事,她當然想替一姐兒答應。

    但她也怕會給雙方都帶來麻煩。

    今上的疑心有多重,世宗皇帝——即上皇——才駕崩那個月,她們都體會過了。

    但羅十一說:“若夫人不介意,願此事只有你我知曉,待一姑娘長大,再由夫人決定是否告知。”

    寧安華沉默良久,問:“值得嗎?”

    寧安華和一姐兒,值得羅十一這樣交心、信任、愛護嗎?

    羅十一看着她說:“值得。”

    到了寧夫人身邊,她才感覺她活得像個人了。

    她今生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卻還奢望將來會有一個得她親傳的,她真心疼愛也真心愛她的孩子,叫她一聲“母親”。

    哪怕只是“義母”也好。

    寧安華和羅十一起了誓。

    她們誰也不會用“一姐兒認羅十一做義母”這件事,做出有損對方的任何言行舉動。

    寧安華給這道誓言加足了保障。

    如有違誓,後果不會有違背靈魂誓言那麼嚴重,但也並非能輕易承受。

    這是對羅十一的約束,也是對她的。

    羅十一比寧安華大五歲,明年就滿十了。

    寧安華替一姐兒定下了義母義女的名分,從那日起,私下無人時,會稱她一聲“姐姐”。

    因要做戲做全套,一姐兒到現在還沒有小名,“怕養不活”。既滿了週歲,寧安華就請羅十一給她起個小名,等她長大,認識了別家姑娘,也好稱呼。

    一姐兒轉過彎看見了寧安華,便加快腳步,撲到寧安華腿上,仰着臉滿眼是笑:“娘!”

    寧安華把她撈起來抱着,笑問:“想喫點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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