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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成爲李月圓後,我和李白雙雙頂流了(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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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

    能讓這秦淮河上各樓館中,往日裏絞盡腦汁爭奇鬥豔針鋒相對的花魁娘子齊聚一處,還其樂融融,實在是種本事。

    這個斟酒,那個捏肩。

    這個撫琴,那個跳舞。

    爭先恐後,卻又詭異和諧地在阿月面前展現魅力。

    此等盛況,在秦淮河上空前絕後。

    李白伸手輕輕攙着微微踉蹌的蓀歌,走出房間,憑欄而望。

    夜風輕柔,帶着淺淺的水汽撲面而來。

    秦淮河上舟船綿延,燭火搖曳,畫舫人來人往,熙熙攘攘。

    李白很是自然的伸手輕輕揉着蓀歌的鬢角,指尖涼意沁人。

    蓀歌懶洋洋的趴在欄杆上,心中感慨,這金陵秦淮河當真是一處奢華甜膩的溫柔鄉啊。

    “阿兄是要離開金陵了嗎?”

    蓀歌的手託着下巴,歪頭輕聲問道。

    金陵,她與李白已經待了近半年了。

    這半年來,李白廣交文人墨客,才名喧囂之上。

    對於李白這種天生要在漂泊中發現美的謫仙人來說,過於繾綣的金陵城已經呆的太久了。

    他,一直想要遠方,嚮往未知的一切。

    李白熱愛的是所有的秀麗山川美景,而非拘泥於一城一地。

    一篇詩,一斗酒,一曲長歌,一劍天涯纔是李白。

    “阿月,阿兄想前往揚州城。”

    李白沒有否認,聲音格外輕,在這歌舞聲不絕於耳的秦淮河,就仿如一陣不經意吹過的風。

    蓀歌眯眼,暖暖的笑着,硃脣皓齒“我知道啊。”

    “這世上,最知阿兄者,唯我也。”

    蓀歌指着自己,一臉的驕傲。

    揚州城啊,那是李白第一次感受到人情冷暖世態炎涼的地方。

    當然,體味的人情冷暖的前提是李白在揚州城體會過極致的自由和散漫。

    散金三十萬,往日的酒肉朋友避之唯恐不及,初嘗喧囂後的落寞。

    好像,也就是從揚州城後,李白真正年少不識愁滋味的歲月便一去不復返了。

    “師兄,順心而爲。”

    “無論如何,阿月都在。”

    孫河巧笑言兮,用頭蹭了蹭李白的手心,一如兒時。

    她做這麼多,不就是爲了讓李白更愜意嗎?

    “阿月,你……”

    “罷了,阿月,阿兄在揚州城等你。”

    那句你要不要隨阿兄一同前往,李白終究沒有說出口。

    李白心知,這金陵城,還有阿月未完之事。

    他也能感覺出來,他在,阿月時常束手束腳。

    若他隻身離開,東遊揚州,他的阿月是不是能夠更加盡興,能更快的實現目標。

    半年前,阿月在金陵城外那句霸氣自信的話。

    這金陵城,阿月要了。

    “阿月,明日我就要啓程前往杭州了,好好保重。”

    “莫忘了,阿兄等你。”

    蓀歌眨眨眼,一瞬間有些愣神。

    她覺得李白的雙眸,比這瀲灩的湖水都更加動人,更加璀璨。

    “阿兄,我會的。”蓀歌鄭重其事的點了點頭。

    李白來也匆匆,去也匆匆。

    花魁娘子的歌喉,舞姿,似是都無法再牽繞蓀歌的心神。

    蓀歌默默坐於窗前,等待着天大亮。

    這是自當年她陪同李白一起前往戴天山大明寺學藝後,首次分離。

    也許是太習慣了,她竟有些不適應。

    天矇矇亮……

    天大亮……

    日上三竿……

    金陵城的才子墨客,得知李白即將離開金陵赴揚州時,前赴後繼於酒肆相送。

    李白似是仙人神來之筆的才氣,便是最大的資本。

    別離種種,盡在酒中。

    小舟上,李白站立在舟頭,看着依舊站在岸邊相送的金陵子弟,略一斂眉,脫口而出,朗聲道

    “風吹柳花滿店香,吳姬壓酒勸客嘗。

    金陵子弟來相送,欲行不行各盡觴。

    請君試問東流水,別意與之誰短長?”

    這是李太白的《金陵酒肆留別》。

    小舟漸行漸遠,駛出金陵地界,朝着秀氣儒雅的揚州城前行。

    人羣后,蓀歌笑的肆意而又欣慰。

    無論她這個外來者如何煽動蝴蝶翅膀,李白的才情依舊。

    送走了李白,蓀歌的商業版圖有條不紊的鋪開,面膏經由秦淮河上有傾城之色的清倌娘子們之口,爲整個金陵城追捧。

    畢竟,秦樓楚館的客人,上至達官貴人,下至三教九流,近有金陵子弟,遠有來往商人。

    口口相傳,自然是最佳的廣告。

    由金陵城這座巨大的溫柔鄉,向外輻射,她的明月妝造也漸漸露出了崢嶸之色。

    明月公子之名,越發讓人心生好奇。

    坊間傳聞,明月公子是江湖俠客年輕一輩第一人。

    亦有傳聞,明月公子是失傳已久的酒聖傳人。

    更有傳聞說,明月公子乃是惜花公子,最是憐香惜玉,紅顏知己遍佈天下。

    對這些坊間傳聞,蓀歌一笑置之。

    這些傳聞,最起碼還算寫實。

    總比那些傳聞她三頭六臂,凶神惡煞,對陣切磋靠爆衣征服對手要強的多吧?

    這麼喪心病狂重口味的謠言,也不知道是誰傳出來的。

    如果她打一架,衣服碎一次,李白能給她焊一身盔甲……

    “裴淵,你就一直打算在這明月酒肆一邊當賬房先生,一邊看家護院了?”

    蓀歌靠在椅背上,翹着二郎腿,瞥了眼煞有其事打着算盤看着賬本的裴淵,痞裏痞氣開口。

    好歹是河東裴氏,百年氏族,鐘鳴鼎食之家,她一直奴役着,怪不好意思的。

    好吧,她主要是怕河東裴氏翻舊賬。

    裴淵頭也不擡“不是你說分號開進長安城,我才能走嗎?”

    “家中長輩也傳信給我,男兒當重信,一言既出,自然遵守約定。”

    蓀歌挑挑眉,世家傳承數百年,經久不衰,自是有其道理的。

    “那要是七老八十還沒開到長安城呢?”

    裴淵停下手中的動作,皺着眉頭,一臉嫌棄“能不能活七老八十還得另說呢。”

    “沒聽說過人活七十古來稀嗎?”

    “再說了,我可不覺得不是能夠按耐多年的人。”

    “這天下風雲,總得有你一份。”

    “最最重要的是,我叔父言,李氏明月非池中之物,權當歷練。”

    “要不然你真以爲族中那些老狐狸能如此容忍我在外丟人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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