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8章
他自然記得這件事情。
“嗯,我當然記得。我答應過的事情,永遠有效。”
凌歌記得當初他答應過林志,要跟林志合作的。
這所謂的合作,不過就是給林志寫歌罷了。
不過,凌歌倒是覺得,或許不止是寫歌這一點。
或許兩人之間還能有其他方面的合作。
比如影視劇方面。
不過這都是以後的事情了,既然答應林志給他寫歌,那就從系統裏面挑選一首一般的歌曲給林志就是了。
畢竟那些所謂的好歌,他可是要留着自己唱的。
而且,林志的聲音跟唱功,並不是所有歌曲都適合的。
一些有難度的歌曲林志就駕馭不了。
此刻的林志聽到凌歌答應了之後,頓時臉上浮現出喜悅之色。
他也只是隨口提一下,如果凌歌不願意的話,那他也不會強求。
畢竟凌歌現在的人氣可謂是在娛樂圈如日中天的。
而且,凌歌並不只是在娛樂圈。
還有網文圈,美術圈,純音樂圈等都十分的知名。
這樣的一個人,未來的可能性簡直就是無限大的。
他自然不會去得罪。
只是沒想到凌歌居然如此好說話,對於當初的承諾記得這麼清楚。
真可謂是一個言而有信的人。
這樣的人品在如今這個世道已經不多見了。
林志當即起了結交的心思。
他哈哈一笑。
“好啊,凌神真是一諾千金,重信重義的好男兒。”
他衝着身後不遠處的一個女人喊道:“芳姐,你跟凌神的經紀人商量一下合作的事情,歌曲的價格,就按照林夕這樣的頂級創作人的價格來開。”
穿着一身黑色制服的劉芳連忙點頭。
隨後她便跟凌歌身旁跟着的胖子到一邊去商量歌曲的價格了。
這一幕,自然是被後臺準備室裏面的一衆男女藝人看到了。頓時一個個的眼裏全部都流露出來羨慕的表情。
畢竟他們可是知道,“凌神出品必屬精品”這句口號絕對不是空穴來風。
這句口號是實打實的事實。
因爲凌歌自從出道以來,所創作的歌曲,有絕大多數都是在音樂排行榜的前面。
任意去打開一家音樂播放器的音樂排行榜總榜,凌歌的歌曲必然佔據了一大半。
這何其的恐怖。
如果能夠得到一首凌歌的歌曲,這可謂是天大的喜事。
畢竟,說不定得到了凌歌寫的歌曲,很有可能自己就多了一首代表作。
一首代表作啊。
這是何其的可遇不可求。
在音樂圈子裏面,只要有一首代表作。
那幾乎可以喫很久。
比如林志的《十七歲雨季》就已經吃了很多年了。
不過雖然他們十分羨慕,但卻沒有去跟凌歌開口。
畢竟,凌歌基本從來都不跟娛樂圈裏的藝人來往。
他向來就是獨來獨往的。
雖然凌歌待人友善,但是他們知道,凌歌骨子裏有種拒人於千里之外的冷漠。
並且這種氣質籠罩在凌歌的周身。
叫人不敢輕易的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