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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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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話實說。

    徐雲雖然不太喜歡胡克這人,但自從離開1665副本後,他倒也沒想過故意去黑胡克。

    更沒想過將胡克的發明提前現世,將這位小牛身下的巨人當成綿羊來薅。

    奈何老天似乎有自己的打算,並不準備按照徐雲的想法來行事。

    在他來到這個世界的第二天,便讓他見到了胡克最得意的發明之一。

    其實如果仔細想想的話,這倒也挺合情合理的:

    老蘇當初鼓搗的渾儀轉動裝置以及“天衡”系統,那都是現代天文臺轉移鍾和現代機械鐘錶的雛形,李約瑟當初親自爲老蘇做過評價:

    “蘇頌把時鐘機械和觀測用渾儀結合起來,在原理上已經取得完全成功。他比歐洲人羅伯特·胡克先行了6個世紀,比方和斐先行了7個世紀。”

    而擺輪遊絲作爲機械鐘錶核心中的核心,被老蘇一同造出,這是完全經得起推敲的事情。

    某種程度上來說,這甚至是一種必然。

    就好比老蘇鼓搗出了一輛轎車,那麼在他家發現了一臺引擎發動機,這沒啥好稀奇的吧?

    也許老蘇製造出的擺輪遊絲和後世在外觀上有所差異,但原理和功能上絕對是相同或者說相近的。

    只是這樣一來,後世的胡克同志就得倒黴了:

    要是徐雲沒見着這個裝置那還好說,但眼下確定老蘇搞出了擺輪遊絲,你說徐雲還能看着它白白被人奪走嗎?

    雖然這個時代沒有小牛來做擔保,但華夏本土也不是大不列顛那個異國他鄉。

    想要在歷史裏留下足夠有力的證據,實在是太簡單不過了。

    當然了。

    這依舊是相對比較靠後的目標。

    眼下徐雲必須得想個辦法,讓自己儘快正式登上臺面。

    至於登臺的方式嘛......

    要不研發個新菜品?

    徐雲沉吟片刻,最後還是放棄了這個念頭。

    實話實說。

    這個想法的可行性倒是有,畢竟蘇府不是御膳房,機會合適的話倒也不難露兩手。

    雖然汴京地處內陸,烹製不了徐雲最拿手的清蒸閩省人。

    但縱觀他的食譜,想要選出幾樣能征服這個時代的美食還是不難的。

    因爲華夏的“炒菜史”,正式開啓於宋朝:

    由於宋朝鐵礦產量增加的原因,鐵鍋在這個時期逐漸開始普及,南北朝和唐代雖然也有炒菜的記載,但那基本上都是達官顯貴才能享受到的待遇。

    廣譜化的煎炒烹炸,都是從宋朝之後纔開始逐漸普及的。

    因此眼下這個時間點,可以說是炒菜的萌芽時期,很多菜式都沒被研發出來。

    因此理論上來說,做菜確實算是一個能接觸到老蘇的途徑。

    但問題是.....

    這種做法雖然看起來能行,老蘇心血來潮之下甚至可能召見徐雲,可卻並不會讓老蘇高看徐雲一眼。

    屆時的情形大概率是這樣的:

    “哦?沒想到你這樣出身的人居然炒的一手好菜?那就留在府上做個廚子吧,元年,把他帶下去吧。”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另外搞閹豬也不可能。

    這種做法的週期太長不說,結局和做菜相比,無外乎也只是從廚子變成養豬仔罷了。

    徐雲需要的切入點,必須要展現出和科研有關的價值。

    不說和老蘇平等交流吧。

    至少要讓他覺得‘這個人身上有些東西可以挖一挖’。

    可這個機會,到底在哪兒呢.....

    就在徐雲思索之際,他的耳邊忽然響起了一道聲音:

    “欸,王麻子,王麻子!”

    徐雲回過神,發現老都管不知何時已經站到了自己身邊。

    他連忙朝老都管拱了拱手:

    “老都管好。”

    老都管微微朝他頷首致意,朝某個僻靜範圍努了努下巴:

    “王麻子,跟我來一下。”

    徐雲眨了眨眼,快步跟了上去。

    隨後老都管帶他走過一道院牆,來到了一處下人們休息的涼棚裏,隨意找了個位置坐下。

    接着只聽老都管輕咳一聲,說道:

    “王麻子,昨日你夜闖蘇府,按本朝律法,你本應被送至官府定罪量刑。

    輕則入獄,重則發配。

    然老爺惜你出身可憐,心懷憐憫之下,將你留於府中。

    前因後果你我盡皆心中有數,老夫所言對否?”

    徐雲點點頭,回道:

    “然也。”

    老都管摸了摸長鬚,繼續道:

    “既若如此,老夫也便直說了,你是否願入蘇府府籍?”

    衆所周知。

    宋朝的官方籍貫證明有兩種。

    一種是身份文書,另一種則是身份腰牌。

    至於老都管所說的府籍其實並不是指籍貫注冊,而是指類似僱傭合同的一種協議。

    入了哪家的府籍,就代表着成爲了這家的僕役,雙方之間具備了合同效益。

    僕役要服侍主家。

    而主家需要提供約定的酬勞。

    這種協議的簽署目的主要用於主家賬目的統計,同時也算是一份契約的憑據。

    另外要重點解釋的一下的是,入籍並不是賣身。

    在很多朝代最興盛的時期,入籍其實和現在的入職公司沒兩樣。

    比如浚儀曾經出土過一份唐玄宗時期——也就是開元盛世時期的入籍契約。

    契約中對於僕役的權益描述甚至多達47條,幾乎使用了窮舉法。

    哪怕在本土現今,也沒多少公司能做到這地步。

    當時這事兒還上過熱搜,被不少人吐槽“也不知道是請的僕人還是祖宗”。

    當然了。

    這裏所謂的僕役權益保障,前提是‘最興盛的時期’。

    偏遠地區或者普通時期就得看情況了,封建社會可不是什麼好詞彙,亂墳崗裏多的是冤死骨。

    視線再回歸原處。

    且不說目前汴京對僕役的保障極佳,光出於任務角度考慮,徐雲也必然要簽下這份協議。

    因此面對老都管的詢問,他幾乎沒怎麼猶豫,當即一拱手:

    “承蒙老爺如此厚愛,小人若是推卻,那豈不成不識好歹之人了?”

    眼見他態度誠懇,老都管的眼中不由浮現出些許滿意:

    “如此甚好,倒也不枉老爺對你的一片憐憫。

    你權且聽好,府內僕役分成青代立伊四等,每等的職責與地位不盡相同。

    例如此前與你打水的小三兒便是代僕,昨日綁縛你的那位漢子則是立僕,老夫與月蓮則是伊僕。

    你若入籍,需從青僕開始,每月例錢三貫,年末可分少許歲錢。

    衣食均由府中供給,小病小恙亦然。

    但若是大病惡疾,藥費支出就需你自己承擔了,可聽明白了?”

    徐雲又拱了拱手:

    “明白了。”

    隨後老都管從身上取出了一份契約,遞給徐雲:

    “此乃府籍文書,其上有僕役職責,你且自閱,有疑議儘管提出便是。”

    徐雲接過契約,仔細的看了起來。

    實話實說。

    這份契約的內容其實很簡單,內容也相當公式化。

    差不多就是交代了僕役的福利以及職責,明面上挑不出什麼大毛病。

    歷朝歷代的契約文書看上去其實都差不多如此,哪怕是賣身契寫的都很人性。

    什麼待之如家人、對之如己出等等。

    實際上。

    這種話就跟很多起點讀者說“衝你這句話,我這本書全訂了”,但幾個月後作者後臺看到的粉絲值依舊是0一樣。

    當個樂子看看就好了,做不了真。

    全文閱讀完畢後。

    徐雲不怎麼猶豫,便在上面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王林,字小純。

    ......

    注:

    月末了,求點月票好不好...看在通宵碼字的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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