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爾.海蒙遲疑了。
北美大大小小的拳擊組織數不勝數,其中最大的拳擊組織有四個,分別是BA、IBF,簡稱四大,每家都有自己的認證體系。
體系最頂點擺放着金腰帶,但大家都喜歡叫拳王。
職業拳擊分爲17個重量級,所以理論上應該有68位拳王,但所謂文無第一、武無第二,無論哪個組織的拳王都認爲自己纔是最強的那個。
於是就有了跨組織挑戰,或者叫「統一戰」。
四大拳擊組織當中的某位拳王可以向其他組織的拳王發起挑戰,勝利者將直接收穫對方的金腰帶,失敗者則跌落神壇、過往榮譽一朝盡喪。
現代社會,榮譽和利益息息相關。
拳王代表的不僅是榮譽和實力,小到教練、陪練、醫護,中到經紀人、推廣人,大到所在的拳擊組織,一旦戰敗,所有人的利益都會受到影響。
這是一場豪賭!
所以儘管統一戰商業價值巨大,全世界的拳擊愛好者都想知道誰纔是地表最強,但實際上雙方談個一兩年、最後不了了之的屢見不鮮。
不過艾爾.海蒙肯定有能力促成統一戰。
之所以遲疑,主要是由於收益原因,別看他現在笑的跟猩猩似的,其實商業手段極其霸道,通俗的講就是「想和我的拳手打就必須到我的地盤」。
說到底,還是錢鬧的。
電視轉播分成是推廣人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大佬的公司叫PBC(premierboxingchampions),即頂級冠軍推廣公司,在18年與福克斯體育頻道簽約,並與Showtime電視網續約。
觀衆向來用腳投票,統一戰這種超級大戰自然是哪個電視臺播放就調到哪個臺,廣告商自然也會將大把的富蘭克林投給哪個臺。
艾爾.海蒙想賺錢,別人也想啊!
既要求速度又要求統一戰,被挑戰方的經紀人必然會獅子大開口,別說指定轉播的電視臺了,轉播分成都要降低比例,這可都是錢啊!
……
“如果您爲難的話,我們不妨先談下一個問題。”
老秦也不想談崩,畢竟最頂級的拳擊推廣人除了這位就剩鮑勃.阿魯姆了,想打統一戰就繞不過這兩大巨頭,任何一方不同意都別想開戰。
“我得說,你給我出了個難題。”大佬苦笑。
“哈!在富蘭克林面前沒有難題,難題只是因爲富蘭克林不夠。”老秦用真理回覆他,“我知道現在談這個爲時過早,但這對我很重要。”
對方聳了聳肩。
能不早嘛!你一個業餘拳賽纔打過三場的小菜鳥,竟然想拿世界拳王統一戰當簽約條件,要不是看在商業價值足夠的份兒上,大佬早就起身走人了。
“最後一個條件很簡單,我需要足夠多的對手。”
“足夠多的對手是指?”
“經驗豐富的陪練,以及您名下的超輕量級(140磅,63.56公斤)和次中量級(147磅,66.74公斤)拳手,當然,他們的薪水由我承擔。”
“的確很簡單。”艾爾.海蒙鬆了口氣,“不過我要提醒你,頻繁比賽會傷害你的身體、縮短你職業生涯的巔峯時長,即使非正式比賽也一樣。”
“感謝您的提醒,我會注意的。”
“那麼,我們回到上一個問題。”大佬目光灼灼:“秦,如果你能成爲拳王,我當然願意爲你舉行統一戰,但這並不是我能決定的。”
老秦沒吱聲,平靜的與他對視。
“有的拳王有自己的推廣公司,比如梅瑟威和帕奎奧,更多的拳王在其他推廣人和經紀人名下,我不能強迫他們同意我的請求。”
大佬語氣誠懇:“所以我會盡力,但不敢保證結果,而且我相信其他推廣人也一樣,阿魯姆就是個騙子,他承諾的每一個字母都在撒謊。”
“我的條件不會改變。”
老秦一句話就讓對方端茶杯的手抖了一下,大佬面色難堪,他已經儘可能的屈就了,如果華夏小子依然不肯讓步,這合約不籤也罷!
“不過我願意成爲您名下的拳擊手。”
這貨緊接着又跟上一句自相矛盾言語,艾爾.海蒙心念電轉,問:“你的意思是,合約期截止到你成爲拳王?秦,這可不是對朋友的態度。”
“合約期?先生,您似乎也沒拿我當朋友啊!”
“不不不,我只是口誤。”大佬堅決否認自己在挖坑,“我是說,我們是朋友,你不能在我付出努力、即將收穫的時候離開,這不公平。”
“所以,我們籤場約?”
“對!場約!”
——合約期是時間限制,場約則是次數限制,前者類似影視公司的簽約演員,讓陪酒就得陪酒,讓陪睡……咳,總之,不聽話就雪藏!
運動員的黃金年齡能有幾年?
如果老秦稀裏糊塗的籤個三年五年的時間合約,那以後他就是孫子、艾爾.海蒙纔是爸爸的爸爸,想強行脫離?半個億的身家也要元氣大傷。
場約相對公平。
拳擊手承諾打幾場,在此期間內不能另投其他推廣人,相應的,推廣人也要承諾在多長時間內給服務對象找到符合要求的對手,否則合同作廢。
“不如我們設置對賭條款吧!”
這廝賣弄着從帕克那裏學到的術語:“如果我不能以全勝戰績登頂,每輸一場,我們的場約就增加兩場,一直輸……不用我說你也會趕我走的。”
大佬露出標誌性的白牙。
要知道,是老秦主動提出的不避戰,所以他完全有理由安排實力強勁的對手阻擊,輸上個三場五場的,一個拳擊手的職業壽命就基本到頭了。
還是拿泰老虎舉例。
從1985年在紐約第一回合擊倒赫克託.梅塞德開始,到1986年在拉斯維加斯第二回合擊倒特雷沃.伯比克成爲WBC重量級拳王,足足打了25場!
這還是全勝情況下的戰績!
假設老秦輸掉5場,等他成爲拳王最少也打了30場,不算尚未談及的贈送,按對賭條款還得再多打10場,而泰森的職業生涯一共纔打了56場!
這條件對經紀人和推廣人太有利了!
不過雖然大佬不認爲那廝能以全勝戰績登頂,甚至不認爲他能登頂,但資本家的胃永遠飢餓,所以只是平淡的笑了笑:“然後呢?”
“如果我贏了賭約,那麼拿到金腰帶之後最少再打兩場。”
“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