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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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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從這裏過去工廠還有相當的一段距離,要走回去確實需要不少的時間,可能要走到天黑。可是對何榮幾個人來說,讓藍古琴送她們也不太妥當。

    已經讓人請喫飯,哪還有再麻煩她送回去的道理,幾個人拒絕道:“不用了,我們自己打車就好。”

    話雖然是這麼說,但是慕曉語知道的,對於這幾個能省一毛絕不多用半分的姑娘來說,她們寧願走到天黑也不願意出打車的錢。

    因爲她們今天本來也沒有工作了,那麼,趕回去也就沒有多少必要,既然這樣,就沒有必要浪費這個錢了。

    這樣的想法,慕曉語能夠理解,但是不怎麼贊同,所以她堅持讓藍古琴送她們。

    藍古晴是個很不錯的大姐姐,她看穿了這幾個姑娘的性格,也看穿了慕曉語的用心良苦。對幾個人說道:“你們工廠挺遠的,我送你們過去吧,何況曉語這麼說,估計是有什麼不願意讓我知道的事情。正好趁這個時間錯開省的我還要等她忙完。”

    慕曉語並不反對這個說法。反正只要能夠解決問題,怎麼說都可以,怎麼說都不重要。

    幾個人也真的以爲她有什麼私事要處理。

    另外的人上車離開,慕曉語她兩手插進兜裏,仰望着天空喃喃自語道:“感覺就是個當媽的,啥事都要操心!”

    這句話是她最常說的口頭禪之一,對慕曉語而言,她的手底下這一大幫兄妹每個都是嗷嗷待哺的孩子,她必須要操心他們的衣食住行。這還不算,如果誰闖了禍,她還得承擔責任和賠禮道歉。當老闆不容易,這是慕曉語常常抱怨的。

    倒是,她的兄弟們通常會說:“反正我是想要當老闆。”這是當然的,雖然當老闆操心,麻煩容不容,但是每個人都想要當老闆。

    不想當老闆的員工不是好的兄弟,不想搶位子的兄弟不是好的合夥人。這是慕曉語的理論,在慕曉語看來,如果自己人都對這個位置不感興趣,那隻能說明這個位置毫無生趣。

    藍古琴送那幾個姑娘回去,慕曉語一個人蹦蹦跳跳,向前走了十幾分鐘的時間,感覺身體已經被寒冷侵佔,實在扛不住了才伸手攔下一輛出租車,去了南路皇城。

    她喜歡這樣。

    ‘在逆境中更適合思考’,慕曉語是這麼覺得的,一個人只有走到逆境之中,纔會更加真切的看到這個世界,只有走到逆境之中,才能夠更加明白的看到自己。

    因爲人在逆境中的時候,總是會思考很多平時不會思考的問題。

    ‘人在逆境中的時候,更容易窺探到這個世界的真諦’。這應該算是慕曉語的座右銘了。很多常人以爲常的事情,在慕曉語看來卻是很奇怪的。

    比如下雨天打傘,慕曉語覺得這件事很奇怪。因爲慕曉語出門時不帶傘的,如果身邊有人而且剛好對方帶着傘,那她肯定會躲在傘下,因爲她不是傻子。但是如果是她一個人,她不會打車,也不會買傘,更不會叫人來接,她會淋着雨回去。

    而這樣做的原因,是因爲‘逆境更適合思考’。

    慕曉語很快到了南路皇城,看樣子藍古晴還要十幾分鍾才能過來,她一個人的話是不喜歡逛街的,對慕曉語來說,一個人逛街,還不如躺在大街上睡一覺來得舒服。

    不想逛街,就隨便在旁邊找個奶茶店,買一杯奶茶捧在手上,找個不錯的位置坐下。

    看到藍古晴過來,過去挽起她的手臂,嗲聲說道:“姐姐,可以買禮物給我嗎?”

    “不可以,我還想着今天要坑你多少才合適呢!”

    藍古晴的回答幾乎是脫口而出,可見早就給她準備好這個答案。這當然是因爲她知道:跟慕曉語逛街只能做兩件事,想着怎麼坑她,不要被她坑了。

    逛街就是爲了購物狂嗨的,而慕曉語是個無利不起早的人,沒有人能從她的嘴裏平白扣走一毛錢,所以逛街的時候,跟她一起逛街的人一項都是會被她坑的吐血的。

    而因爲慕曉語實在是太聰明瞭,加上她慕家小姐的這個身份,所以跟她一起逛街的人都不會討厭她,因爲她們知道,要跟慕曉語逛街,不是有錢就可以的。而花在她身上的錢,往往都能成倍的賺回來。

    慕曉語無故是不會逛街的,無故逛街的話,只能是李明琦等她身邊最親近的人才拉得動她,其餘的人跟她逛街,一定是有事情要做。而和談成一筆生意相比,這真的只能算是區區小錢。

    因爲藍古琴跟她並沒有這樣的合作關係,所以藍古琴跟她逛街的時候,就會想着怎麼從這個姑娘的嘴裏扣出一點食來。

    雖然她們都不缺錢這點錢,可是能夠從慕曉語的嘴裏摳出食來,那絕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但慕曉語是誰,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人物,停下來對藍古晴說道:“都沒有禮物啊,那我不去了。”

    果然,這招很好用,藍古晴立刻妥協,對她說道:“好,有禮物,不過先說了,太貴的我買不起。”

    “好了,不要這麼小氣,不會給你把整個商場搬回去的。”

    聽慕曉語這麼說,她知道今天肯定是要出血了的,但也沒有關係,反正她還支撐得住。而且就算撐不住了也沒有關係,她還可以耍賴,就算不可以耍賴,但是和她的大事比起來,賠上全部身家都是值得的。

    進去商場,藍古晴去了食品區,在貨架上挑一些零食放在車上,慕曉語疑惑問:“你爲什麼要買零食?沒發現你喜歡零食啊!”

    藍古晴沒有停下挑選,回答她說道:“不是要跟你哥哥下鄉嗎,我也不知道帶點什麼,他建議我帶點喫的去。”

    慕曉語愣了一下,罵了句‘蠢貨’把藍古琴手裏的零食放回架子上,對她說道:“那是年後的事情,現在買太早,還有看看你買的這些東西,你這是買了去給山裏的孩子喫的,還是買了去看望那個富豪家的千金小姐的。雖然很對不起那些孩子,但是我還是要說,對她們來說,味道好能喫飽是最好的,想你買的這種,太奢侈了。如果實在不知道怎麼選,你問清楚哥哥要去的地方是哪,買禮物的時候不需要多貴,但是要買當地沒有的。”

    藍古琴聽得一愣一愣的,她的前面二十幾年,大部分的時間都貢獻給了醫學事業,可以說除了辦公室之外的地方,她最遠就是到了慕曉語哥哥的身邊。

    相比之下,慕曉語真的比她要懂得人情世故太多。把選好的東西放回去,跟在慕曉語身後說:“那好吧,現在你跟我去買衣服。”藍古琴的語氣溫柔中帶着強勢,這種氣場,讓慕曉語也不能拒絕。

    這是她的職業帶給她的東西,爲了最快的高校的完成救助和救治,藍古琴養成了相當強大的對外氣場。

    因爲她要面對的不是普通民衆,而是那些經歷過艱苦訓練,甚至經歷了生死的人,所以她要說的話,往往是簡短乾脆,擲地有聲。

    慕曉語因爲被震懾了而十分地不爽,但是因爲被震懾了,所以她也沒有說什麼。沒有跟藍古琴搭話,把她拉到首飾櫃檯:“選兩件吧,看看你,身上一樣飾品都沒有,至少有個吊墜啊!”

    對於藍古琴來說,挑選首飾這種女孩子的事情,恰恰是她最大的弱點。她身上的裝飾品,總的算起來也只有手上的手錶和炸頭髮的髮圈而已。

    不過,挑選收拾說白了也就是挑選自己喜歡的,所以藍古琴並沒有多少爲難,趴在櫃檯上看一會,指着一個吊墜說道:“把這個給我包起來。”

    這樣的購物方法,讓導購妹子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或者遇到了二傻子。要知道,在這裏購物的人,多少都會砍價的甚至連價格都不問的,這還是第一個。

    當然,讓導購覺得這個人腦子不好,還主要是因爲搬商場的見多了,可是這種聽別人一句話,然後隨便指着一個的,真的是第一次。

    但不管怎麼樣,既然人家喜歡,顧客是上帝,有錢隨便花的顧客,就是上帝他爹。雖然對於這種行爲有些鄙視,但是對於這樣的顧客,卻是很喜歡的。生怕她反悔,用最快的速度打包低到她的手上。

    藍古琴接過墜子就準備走,慕曉語拉住她說:“你真不是一般的實誠,說買墜子就只買一個墜子,耳環,手鐲,戒指,這些東西如果我沒猜錯的話你家裏要是有那一定是你媽媽給你買的。或者過生日的時候某個同學送的兩塊五一套的那種。”

    慕曉語說的每一句話都是正中下懷,藍古琴嘿嘿兩聲,說:“還真的有一套,是我媽媽給我買的。”

    說這些的時候,她臉上一臉地自豪,好像這是一件值得向全世界炫耀的事情一樣。慕曉語恨不得掐死她,明明那麼聰明的一個姑娘,可爲何腦袋會時不時短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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