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雲燁想,如果沒有當初硬逼辛甜離開,如果沒有把溫佳妮拖進來,他其實一直都可以是辛甜的依靠,讓她信他。【擺\說】
從小時候她進莫家起,他開始就把她當成自己的妹妹,後來父親說這是外甥女。可是她叫舅舅也叫不出口,叫名字的時候才肯喊他,父親後來也不說什麼,覺得年齡太相近,輩份是個坑爹的事情,所以也不管了。
後來他就把她當成自己的家人,這個家裏必不可少的一份子,沒有想過有天她會嫁人,他會娶妻,只以爲一家人或許就該永遠在一起。
直到有一天她從辛家哭着跑回來,躲在房間裏誰也不肯見,一家人誰也敲不開她的門,半夜,他輕輕敲門喊她,她纔給他開門,其他書友正在看:。
那天晚上,她撲在他的懷裏,緊緊的抱住他的腰,“雲燁,讓我嫁給你吧,你娶我好不好?這個世界上,就你一個人對我是真正的好,雲燁,你可以娶我的,我是揀來的,真的,我是揀來的。”
那天晚上她把t恤撈開,給他看她的後背,後背上的瘀傷未散,像是棍子敲上去的一樣,觸目驚心,“雲燁,讓我嫁給你吧,你看吧,我一定是揀來的,如果我是他們親生的,他們一定不會捨得打我,他們一定會像你一樣愛護我……”
“雲燁,我喜歡你的,我真的願意嫁給你,真心的,我不是他們親生的,你娶我好不好?好不好?”
那時候的辛甜已經大二了,那樣的傷,真的太過份了,他從小在父母的疼愛下長大,從來沒有體會過父母棍棒下的痛楚,他記得的都是父親的慈愛和母親的包容,打架和受傷,那也是在外面跟別的男孩打過架造成的。
雖然從未經歷,但那時候看着辛甜背上的大團青紫,那種痛還是瞬間便感同身受,他原本應該好好安慰她,像往常一樣把她抱在懷裏,哄她,告訴她沒事,有他在,他會替她報仇的。
可從那過後,他沒有再像從前一樣保護她,他再也沒有給過她一個好臉色,他眼睜睜看着她自暴自棄,學抽菸,學喝酒,後來不顧家人的反對,叛逆的經營白色之夜,成爲g城第一名媛。
辛甜第一次染燙捲了頭髮的時候,他看着眼珠子都冒了火星子,更遑論她悠悠落座後,從手提包裏拿出女士煙盒,抽出一支細長的煙,將菸嘴含進櫻脣,優雅點燃。
他當時就恨得把她掐死算了,她卻微笑着,朝他吐了一口菸圈,一派雲淡風輕。
從那時候起,他再也沒有看清過她的眼睛,霧濛濛的,像覆着一層無色的紗。
走到如今,連抱一抱她,都要在一個只有馬沒有閒人的地方纔可以。
雲燁放開辛甜,“以後你還是可以有什麼需要我的時候,都告訴我,別一個人自己扛,我們永遠都是一家人,不要任性的跟我賭氣,你明白嗎?”無錯
換了以前,辛甜聽到這樣的話,一定拿起包,朝這個沒種的男人砸去,啐罵一句,“不要你管!”
可現在不一樣,她跟他一樣想要好好守住莫家,讓這個家裏的每個人都安享幸福,所以,她退開一步,點了頭,“嗯。”
雲燁和辛甜一前一後的從馬廄裏出來,辛甜低了一下頭,一下子便撞到了雲燁的後背,“哎喲!”
剛想嗔一句,一下子便看到了站在前面的雲潔,辛甜的心口都提到嗓子眼裏,瘋了!外婆一直站在外面嗎?還有沒有別人?都聽到了些什麼?都看到了些什麼?
辛甜慌到不行,以前每次大着膽子往雲燁身上撲的時候,都是因爲僻靜角落,只有在那種沒有人的角落,她纔敢對雲燁上-下其手,原來自己從來都不膽大,她對他那種熾烈的感情,永遠都見不了光。
“外,外婆,您?”
雲潔上前,拉過辛甜的手,越過雲燁,“他們都把燒烤架子搭好了,等着你們過去,人多熱鬧,我看你們半天沒過去,就過來瞧瞧,以爲馬不好挑,想去給你找個懂的人過來。”
辛甜這才感覺到自己興許是多慮了,外婆沒什麼異常,若是真聽了什麼,看了什麼,一定會有詫異或者不解,可是一點也沒有。
雲燁也暗自鬆了口氣。
今天選了馬,並沒有打算馬上騎,這片馬場很大,環境非常好,離馬廄一公里的位置,有一個小湖,水很清,是地下泉水,那湖周圍便有些棚子,供給來這裏騎馬的權貴休息,:。
這個地方甚至還辦過大型的聚餐活動,所以有燒烤的工具,一點也不奇怪。
而且由於這個地方大,這裏的管理員,還養了些羊,這裏的羊飼養都是自然化,而且特地挑選的品種,肉質不比內蒙的差,要烤個全羊那是必須的。
人很多,歐陽霆是最早選好馬的,爲了掙表現,所以他早早的就跟着雲潔還有莫錫山坐這裏的馬場觀光車去了休息棚那邊。
莫錫山知道歐陽霆的想法,年輕人嘛。
再說他對自己外孫女這資本很有信心,離了婚帶個孩子算什麼?照樣有年輕的頭婚小夥子看得上,而且家世還很好,哼。
心裏這樣一想,愈發覺得莫家的基因好。
兒子樣樣好,外孫女樣樣好,喜歡他們的對象家世也很好。
這簡單就是天上眷顧嘛。
莫錫山思想不像雲潔那樣保守守舊,他甚至在心裏有些暗暗竊喜,你劉震松別以爲自己外孫年輕是個頭婚有多了不起,還不是追着我外孫女的屁股後面轉,屁顛顛的,看吧,我咳一聲嗽,你外孫就得給我倒茶去!
莫錫山心裏這樣想着,越想滋味越是美好,所以當看着辛甜他們從觀光車上下來的時候,故意站在歐陽霆身邊看着車來的方向說了一句,“哎呀,阿甜真是的,這麼慢,現在纔過來!”
歐陽霆聽到莫錫山的責備聲,馬上就擡起頭來,看到辛甜從車上下來,正伸手去扶雲潔,那樣子,真是孝順極了,好媳婦不就是該這樣的嘛,會做家務,還孝敬老人,哎呀,歐陽家就該找這個的媳婦,真是太好了。
“辛辛!”歐陽霆,抽了張紙擦了手,扔進垃圾桶後,就朝着辛甜走了過去。
莫錫山心裏抖了抖,哎呀,叫得太親熱了,傷風敗俗!傷風敗俗!
辛甜一直覺得,年輕人才會喜歡這樣鬧雜的聚會方式,像孟有良這樣的人,大概是喜歡尋一方茶舍,煮一茶清茶,然後談古論今,抒遠大胸懷,明抱負之志。
哪能跟一堆年輕人在一起燒炭火,聞薰煙?酒池肉林,好不浪費光陰。
但辛甜顯然覺得自己是層次太低,以前沒跟孟有良這樣的大人物在一起過,其實這樣的人和外公沒什麼兩樣,也喜歡和家人在一起,也會偶爾有個家庭聚會日,然後弄些果子,喫食,一起在郊外渡過一個美好的星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