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閒暇時寫的番外,與本書無關,稍微整理了一下發出當做之前各種請假的補償,先聲明,沒有外星人,沒有幻想的部分,是我研究、學習我國文化的一些心得,不想看的可以跳過。】
之前有讀者讓我寫佛道番外,我放在《藍白社》那本書的最後,叫道之易理與佛之覺悟。
那篇番外寫了道之易理,我算是開了個頭,描了個框。沒有多深入地去講,頂多算個序。
當時就說了,若要攤開來講,可能一輩子都講不完……
就拿【道】來說,一個字就能講一篇,而欲要講道,必先講【易】,而易若想要通俗地讓你們明白,天知道要多少篇番外……我自己對易經的研究,可能也只是入門。
有些東西就在我心裏,但是想掰開了揉碎了,還得讓你們感興趣地理解下,簡直難如登天。
要不怎麼說,道不可言呢。
思來想去,千頭萬緒,我苦於不知從何講起,因爲欲要理解一個,必先理解另一個,而另一個又會展開,需要先理解很多前置內容。
相互串聯,環繞成一個龐大的環,在腦中恍如一片星河,無數作用力影響串聯,非常難講。
我只能先淡化其中一些東西,突出講解某部分。
爲此整理出一個目錄:
宇宙自然之母爲道,萬物生滅之源爲德。
華夏文化之核爲易,人類文明之光爲禮。
這一篇番外,我哪個都不講,先講這個目錄,否則後面都沒法講。
宇宙自然之母爲道,這個好理解,又不好理解。
我在之前的番外裏講過,【道】那是最源頭,最本質,最無爲的存在。可以理解爲自然規律,但其實還要更大些。
應該是宇宙的終極真理,其無爲而無所不爲,默默存在,一切萬事萬物爲之運轉。
我們只能透過現象看本質,通過其他概念去讓你們悟祂,我沒有辦法直接講。
爲此我在上個番外給出了一個劃分,根據深入層次不同,定爲:道、理、法、術。
推薦去把《道之易理佛之覺悟》番外看了,再來理解這一篇內容。
道的道叫做自然,道的理叫做易,道的法叫做律,道的術叫做技。
我爲什麼要這麼劃分,源於我對道德經的理解,多得不說,只說結論,我是根據老子的‘域中四大’,而建立了一個模型。
《老子》: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
道、理、法、術,便是其基本模型。
域中很簡單,可以粗淺當做宇宙。老子這說的是宇宙的道理法術,就是道、天、地、人。
翻譯一下:宇宙的道叫自然,宇宙的理叫天,宇宙的法叫地,宇宙的術叫人。
其實宇宙的道,就叫道,其表現形式爲自然,算是強行描述。
這裏的‘天’、‘地’,也不是指天空大地,那只是其一部分。
人也不是指我們晚期智人,我們只是‘人’這個概念的一部分,強行翻譯可以是指智慧生物。
那不過是個稱呼,隨着時代變化,概念是要更新的,這就是易的道理,也就是變化。
老子說的是概念本質,土的概念是承載萬物,一切盡在其中繁衍盛放,其穩定無比,是萬事萬物的運動平臺。
所以古代叫地,現在我們視野大了,就會知道時空本身就是‘地’,而‘天’則是時空之上、之外,包裹時空的那個東西。
天與地,不過是個名,是個代稱,是藉助現象去傳達那個概念。
有人可能就要問,你這不是強行代入嗎?
不是的,道德經通篇都是講概念,所有的具體指代都是例子而已。
其開篇明義,就給整篇道德經定了基調:‘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道的概念可以定義,也不可以定義,這就是道最自然的體現。
一個東西可以用某個名字去象徵,但它也不可以用那個東西去象徵。這就是名義最長久的樣子。
這麼說,你們可能不懂。
舉個例子:張三覺得人生就得轟轟烈烈,像火,李四覺得人生就得柔潤平和,像水。
那到底是像火還是像水?都可以,也都不可以。
一個人覺得一塊石頭像老虎,另一個人可能就覺得像豹子,過一段時間裂開了,有人又叫它開花饅頭巖。
某個東西可以有永恆的名字嗎?不可能,某個概念會是永遠正確的嘛?不可能。
牛頓奠定了力學,覺得自己找到了真理,之後又被推翻。
千克的定義改了又改,太陽系行星的數量也因定義而變,這些變化就是‘易’,是道的理。
就像《信息全知者》裏,我就寫過雲鬼的視野和人類不一樣。人類覺得大地是個球,但是雲鬼覺得大地是放射電弧,彷彿烈火。
所以老子對‘地’的概念,指的是本質,不是土地本身。
知識會不斷改變,會被淘汰,會更新,但智慧不會,祖宗留給我們的文化是智慧,而非知識。
任何行爲,其實沒有對錯,只有應不應該。
名字、象徵物什麼的都是虛擬的,都是人定義的,世事一切都在變化,只有本質的東西不變。
其本質的變化永遠在那,可名狀,也不可名狀。說什麼都對,說什麼都不對。
這既是太極,一陰一陽之謂道。萬事萬物都是這樣的,是也不是,不是也是。既不偏左,也不偏右,大道萬變而中庸,無情而又至情。
這即是:“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
這裏有個題外話,我爲何要這麼斷句,純粹是我覺得這樣更合理,比較像老子的排版。
因爲聯繫上下文,他後面寫的是“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常‘無慾’,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
都是‘有’、‘無’的對稱排比。
那麼前面開頭,就也應該是道可、道非,名可、名非,這種排比啊。
相比起來,現在主流的斷句很彆扭,“道可道,非常道”,意思是道可以說出來的,就不是長久的道。
同一句話裏,前面一個道字,指的是名詞,後面一個道字,指的又是動詞了。感覺和後文不匹配。畢竟道德經通篇,道這個字,只用來指代過那自然之母。
搞得好像老子他老人家,故意往晦澀的方向說似的,其實老子一直都是儘量往簡單的方向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