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合同?”
“呂同武有妻子,兩人還沒離婚,也有孩子。雖然說她回來的可能性不大,也要考慮到。這錢,她如果回來,你們要答應分給孩子應得的那部分。不回來,你們就看着辦……”
呂同文一下子就被戳到了要害,起身咆哮:“憑什麼要分給那個賤女人的孩子,我不可能籤什麼狗屁合同。”
“不籤那我走了。”
“你好像還沒說過賠多少錢?”
“我再跟你說一遍,賠多少,你就要多少。這是許總出於人道主義的賠償,他可以賠,也可以不賠。”
“你要真想正兒八經的談一談,就叫上我楊叔,跟爺爺奶奶,咱們幾個去公證處談。”
“在這你他媽還敢耍橫!”
韓東該說的不該說的全都說了,剩下的,不方便繼續說。
有人作態要攔,被楊國棟使了個眼色,讓開了。
這年輕人壓根也不是喫這套的性格,又不可能真打,演戲沒用。而且韓東提出的那個讓呂同文籤同意給呂同武孩子那部分的協議,有點在意料之外,不知道是開發商的意思,還是他自己的意思。
在楊國棟看來,拿錢給呂同文把事擺平就跟開發商沒關係了。這人,心細的全考慮了一遍。楊國棟當然清楚呂同文是什麼人,早年間跟他哥哥差不多,地痞無賴一個。沒協議,將來萬一呂同武妻子帶孩子過來要錢,屁也拿不到。
就是自個,跟呂家不是什麼太深交情,硬生生被韓東扯進了這件事裏面。
……
公證處,協商着起草了一份協議。一式三份,韓東把支票跟拆遷協議也一起擺在了桌上。要籤一塊籤,不籤所有之前談的全部作廢。
楊國棟一點也不意外,誰也不是聖人,許開陽憑空出這筆錢。除了壓呂家情緒,再就是簽字了。
拿了這錢,需要保密,不能鬧事,要規定時間內搬走,不再阻撓拆遷……
呂同文看着韓東,韓東也沒避開,解釋道:“別人交代我怎麼做,我就是複述一下。籤不籤跟我沒關係,錢你要不要也跟我沒關係。”
又十分鐘的耽擱,最終一一簽了字。當着呂同文的面,韓東提出讓楊國棟在公證人那欄摁手印簽字的時候,楊國棟哪怕是心裏罵娘,也抹不開面子。只好拿過紙筆,磨磨唧唧接下了給這樁跟他八竿子打不着的鍋。
萬事落定,剛纔氣勢洶洶的呂同文父子,拿到支票後,態度大變,客套着說要請楊國棟跟韓東喫飯。
眨眼仇,眨眼恩。
呂同文算盤打的很厲害,拿了這筆錢,完全可以再敲吳廣全一筆,喜色溢於眉梢。
韓東陪着幾人聊了一上午,是有點餓了。不過不想跟呂同文一塊喫,非拽着楊國棟上了自己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