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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大王派我去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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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大王派我去巡山

    太宰拿來的酒根本就不是什麼好酒。

    除了味道難以下嚥之外,後遺症還非常的猛烈。

    口乾,頭痛,身體僵硬,嘴裏的氣味難聞。

    老虎剛剛把鼻子湊近雲琅的臉,就被一個長長的隔夜酒嗝薰得搖頭晃腦,用爪子撓了很長時間的鼻子,才安穩下來。

    “哆,哆,哆……”

    雲琅被極有節奏的劈柴聲給驚醒了。

    掀開身上的獸皮,趴在窗戶上向外看。

    太宰劈柴的樣子非常的貴族。

    身體坐的筆直,每一根劈柴都被他端端正正的擺在木樁子中心。

    而後手起斧落,大腿粗的樹幹就被均勻的從中間劈開,松香瀰漫。

    每根劈柴之劈砍三斧頭,多一下都不砍。

    他的身邊已經堆積了一大摞木柴,看樣子已經幹了很久的活。

    可是,他頭上的紗冠雖然破舊,卻一塵不染,兩條被汗水浸染的發亮的帶子依舊緊緊的束在他的下顎上,一絲不苟。

    雲琅悄悄地縮回腦袋,沒有打攪太宰,他希望太宰能把剩下的木柴全部劈開,最近他喜歡燒東西,需要的木柴量非常大。

    宿醉之後的人就該好好休息,只是昨晚睡得太多,現在有些無法入眠。

    就知道太宰不可能被那麼一點酒灌醉,果不其然,大半夜的瞪着眼睛瞅了他好久的事情,雲琅心知肚明。

    其實無所謂,人跟人相處的時候總有一段磨合期。

    雲琅是太宰最後的希望,也是他想要建立親子關係的最重要的一個人,小心一點,謹慎一些也沒有什麼不對的。

    雲浪可沒有期望自己從一開始就成爲太宰心中最重要的一個人。

    如果這種事發生了,那麼,兩個人中間,總有一個是蠢貨。

    外面很冷,裘皮裏面很暖和,雲琅哪怕是睡不着也不想到冰天雪地裏面去。

    今天空氣清冽,視線極遠,雲琅躺在牀上透過洞開的窗戶就能看見遠處的秦陵。

    這座山丘是如此突兀的出現在平原上。

    驪山是秦嶺北麓的一個支脈,傳說因此山山體像一匹驪色(黑色)的駿馬,因而得名。

    山巒與溝壑相間,構成了一條條南北走向的山谷,並由此發育出了一道道河流。

    南靠驪山,北臨渭水,始皇陵就在驪山南山腳下,高大的封土與驪山南部懸崖緊緊連接,最終將驪山與始皇陵完美的融合成了一體。

    這在後代也是極爲浩大的工程,雲琅很難想象秦人是怎麼用簡陋的工具將一座懸崖變成山巒的。

    雲琅參觀過兵馬俑,卻沒有見過秦陵,或者說世上就沒有人見過秦陵。

    在雲琅來這裏之前,秦陵上依舊草木蔥蘢,封閉如昨。

    太宰在山中一定還有別的巢穴。

    兩千人跟兩個人的居住地方是有很大區別的,也無法解釋太宰總能弄來雲琅想要的所有東西,包括糖。

    據云琅所知,在秦漢時期,只有楚地有最原始的蔗糖,至於麥芽糖一類的東西,估計妲己都在把它當零嘴。

    這東西在這個時代只有皇帝纔有資格享用,除了楚地,外面是沒有這東西的。

    所以啊,太宰這傢伙其實對他的始皇帝沒有他所表現出來的那麼尊敬,至少,這傢伙敢從陵墓裏拿東西就是一個明證。

    這個問題同時也說明了一點,始皇陵至今還留有進出口……

    聽說始皇陵的頂上佈滿了寶石鑲嵌成的日月星辰,地上佈滿了用水銀製作成的江河湖泊美不勝收,雲琅很想去看看……

    雲琅直起上身,瞄了一眼依舊在砍柴的太宰,這一刻,太宰身上的迷霧全部都散盡了。

    一個人是經不起琢磨的,尤其是經不起一個身邊人琢磨的。

    最偉大的騙子也沒有辦法矇騙所有人,這是一個定律,且堅不可破。

    喜歡喫白米飯的老虎很麻煩。

    他一頓喫的很多,在偶爾品嚐了白米飯之後就愛上了這個東西。

    只要有白飯喫,喫不喫肉對他來說似乎都不是很重要。

    老虎當然是喫肉的,就他那一嘴尖牙,咬白米飯簡直就是殺雞用牛刀。

    只是這傢伙有些不知好歹,只要雲琅跟太宰開始喫飯了,就丟下自己嘴邊的肉食不喫,專門跑過來蹭雲琅的米飯喫。

    太宰那裏老虎從來不去,只要靠近太宰一米之內,就會被太宰粗暴的踹出去。

    “你看,不多了,就剩一小口了,我還沒喫呢,你就不能好好地去喫肉嗎?”

    雲琅竭力護着自己的飯碗,把老虎的腦袋向外推。

    太宰擡頭看了一眼老虎,老虎愣了一下,立刻乖乖的趴在地上喫他沒有喫完的生肉。

    “寵溺不可過甚!”

    雲琅點點頭,快速的將碗裏的白米飯喫完,還衝着老虎亮亮碗底,老虎失望的低下頭,有一口沒一口的喫着自己的飯。

    “端月過後,就是春天了,你想不想陪我去巡山?”

    雲琅愣住了,擡起頭瞅着太宰道:“您前些日子還說不到時候。”

    太宰落寞的道:“是時候了,開春就會有獵夫上山,我一個人應付不來。”

    “獵夫們的目標是始皇陵?”

    太宰搖搖頭道:“他們的目的在山上的野人。”

    “野人?這山上有野人?”雲琅驚訝的站了起來,他對這個東西太有興趣了。

    太宰依舊冷冰冰的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

    雲琅抓抓長出來不到兩寸的頭髮,難堪的道:“我們?我們是野人?”

    太宰面無表情道:“上林苑是僞帝劉徹遊獵,練兵之所,更是劉氏皇族飲宴聚會之地,原有百姓全部遷往他處,剩餘流民之屬編篡在冊,成爲了宮奴。

    其餘不在皇冊的浪人,自然就成了野人。”

    “難道不是以禮爲衡,來確定一個人是不是野人的嗎?”

    太宰冷哼一聲道:“這話是孔丘說的,可不是僞帝劉徹說的。

    劉徹認爲我們是野人,我們就一定是野人!他雖是僞帝,一樣出口成憲。”

    “我不想當野人。”雲琅的臉色很難看。”

    “成啊,你就告訴那些獵夫,你是流民,然後等他們把你送到上林苑少府監領了賞錢之後,你就成上林苑宮奴,勞作至死。”

    “宮奴不納錢糧,不服勞役……如果不是壓榨的太厲害的話,似乎比農夫好。”

    太宰嘆息一聲道:“這話還是有些道理的,在王的庇護下,確實可能比山野百姓好些,只可惜,一人爲奴,便代代爲奴,兒女皆操賤業,再無出頭之日。”

    雲琅笑道:“當了農夫除了更苦之外,恐怕也沒有什麼出頭之日。”

    “因此,你一定要抱着自己士人的身份不能丟,一旦丟了,將成糞土。”

    “咱們是大秦的士,在漢國估計會被砍頭吧?”

    太宰鄙視的看了雲琅一眼道:“被斬首的士,也比荒野草民高貴一萬倍。”

    這就是擡槓了,話就沒法子說了,一個說生命,一個說階級,根本就格格不入。

    不過,跟隨太宰巡山這事已經敲定了,雲琅必須做很多的準備,要不然把性命丟了那就太慘了。

    雲琅最近有絲綢內褲穿,同樣的,太宰也有了同樣的東西。

    絲綢雖然照例是舊的,是一面巨大的絲綢帷幕,厚重的暗紅色已經褪色很多了,卻依舊結實,大紅色四角內褲跟內衣,終於讓雲琅丟棄了那件死人衣服。

    其實雲琅心中是有疑問的,既然太宰能弄來舊的絲綢,當初幹嘛要砍死一個人搶一件髒衣服回來?

    這個問題不好問太宰,雲琅最後還是把這樣的悲劇歸結於人類的不信任感。

    絲綢可能會暴露一些消息,太宰根本就沒打算給。

    絲綢這東西織造的非常細密,如果把七八層絲綢縫在一起應該能弄一件躲避箭矢的東西吧,即便不能,至少能減輕傷害。

    太宰有一件很厲害的軟甲,聽說是夔龍皮製成的,刀槍不入,水火不侵,這傢伙從不脫這件皮甲,因此,雲琅也沒有見過。

    夔龍長得什麼樣子?

    雲琅只見過夔龍紋。

    太宰拿來的簡牘版《山海經》是這樣描述的——“狀如牛,蒼身而無角,一足,出入水則必有風雨,其光如日月,其聲如雷,其名曰夔”。

    雲琅知道這個時候劍齒虎跟猛獁象都已經滅絕了,沒道理還有長相這麼奇特的傢伙還能存活。

    雲琅沒有夔龍皮的軟甲可以用,只好在油燈下匆匆的爲自己趕製絲綢背心跟絲綢護腿。

    爲了保證這東西有效,雲琅特意多加了一層,這樣他的絲綢護甲就足足有七層。

    冬天的驪山寒氣逼人,即便是開春也暖和不到那裏去,雖然穿上這兩樣東西之後雲琅的整個人都不好了,他還是咬牙穿上,至少,很暖和。

    驪山陽面的殘雪全部化盡了,雲琅期待已久的春天也就到來了。

    鋼弩,掛在胳膊上,擡手就能發射,徐夫人制造的匕首插在綁腿上,伸手就能夠到,一柄青銅長劍死沉死沉的,太宰卻一定要雲琅背上。

    豹皮的雷鋒式樣帽子,精美的薄兔皮手套也被他裝備到了身上,再加上熊皮外衣跟褲子,他覺得被那些獵夫當成狗熊的可能性要比當成人的可能性更大。

    太宰盯着雲琅把一些類似鉤索一類的東西掛在肩上,猶豫了很久,最終還是默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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