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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穿衣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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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穿衣爲識禮?

    牆上掛着一大團麻,雲琅低低的呻吟一聲,就從牆上扯下一股子粗麻,熟練地劈開粗麻,然後分成細細的十幾股,把它們放在一塊木板上,用木槌用力的捶打。

    直到麻線變得綿軟,他才找來一根棍子,在棍子底部綁上一塊石頭,開始搓麻繩。

    僅僅是這個工作,就消耗了他足足一個小時的時間,握着纏繞在棍子上的一大團細麻線,感慨萬千。

    太宰弄來的死人衣服也是麻衣,穿在身上跟銼刀似的,這讓雲琅嬌嫩的皮膚吃了很大的苦頭。

    即便是這樣這件衣衫已經被那個死去的人穿了很久,早就磨損的千瘡百孔了。

    再加上雲琅出於潔癖的關係,又把這件破衣衫在灰陶罐子裏煮了足足三天。

    那張熊皮倒是非常的漂亮,輕輕一吹,濃厚的皮毛層就會起漩渦,是最上等的皮子。

    雲琅有一把小刀子,按照太宰的說法,只要是秦人,都應該有一把刀子,沒事的時候用來喫肉,有事的時候用來殺人。

    這句話將老秦人的進攻心態表露無疑,他們從來都沒有過防禦概念。

    在剛剛結束的大秦帝國時期,他們總是處在進攻的一方。

    刀子就是用來開疆拓土的,否則開刃幹什麼。

    事實上雲琅的小刀子一點都不鋒利,青銅製造的刀子能鋒利到哪裏去?

    即便是再鋒利,只要切割一會熊皮,刀子刃口部位就會變成鈍圓,雲琅不得不切割幾下,然後再把刀子在石頭上狠狠地摩擦幾下,好讓刀子一直保持在鋒利狀態。

    雲琅從未想過縫製一件衣裳會是如此的艱難。

    在以前的時候,這種小手工活計,身爲孤兒的他曾經幹過好多,即便是最笨拙的時候,幹活的效率也比現在高的太多了。

    就在雲琅奮力與獸皮衣裳作戰的時候,老虎習慣性的帶着一陣風從大石頭後面竄了出來,蹲在高高的石頭上,張大了嘴巴不斷地噴着熱氣。

    沒用的母鹿呦呦的叫喚一聲就一頭扎進了雲琅的懷裏,打攪的雲琅沒法子安心縫衣裳。

    衣服成了碎片,雲琅全身上下光溜溜的,自然不願意光着屁股爬石頭。

    可是,等了好一陣子,那隻傻老虎依舊蹲在石頭上喘氣,不見太宰從石頭後面過來,這讓他有些擔心。

    沒有了太宰,雲琅不是很確定自己能在這片荒僻的地方獨自活下來。

    要知道,他現在粉嫩粉嫩的,喫起來一定非常的可口,遠不是剛來時那副焦炭模樣。

    將半成品的熊皮褲子綁在腰間,雲琅奮力爬上大石頭,抱着老虎的腦袋向小路上看。

    小小的山路上空蕩蕩的,老虎剛剛經過,連調皮的松鼠都沒有一隻。

    “他不會有事吧?”雲琅下意識的問老虎。

    老虎自然是充耳不聞,依舊把目光放在想要跳上石頭找雲琅庇護的母鹿身上。

    大石頭對雲琅來說就是一道分界嶺,大石頭的外面是洪荒,大石頭裏面則是暫時安身的家。

    他沒有衝動到跑到大石頭外面去,至少,在他沒有確定外面確實安全之前他是不會去的,哪怕是爲了太宰也不成,能把武藝高強的太宰弄死的存在,弄死雲琅沒難度。

    唯一能做的,就是跟老虎一起安全的蹲在石頭上等太宰回來。

    大石頭上陽光充足,老虎攤開身子懶洋洋的躺在上面曬太陽,看到老虎都不緊張,雲琅緊繃着的心也就慢慢放回肚子,這裏好像更適合幹活。

    太陽快要落山的時候,雲琅的一條褲子終於做好了,不是太宰穿的那種深衣,爬個破石頭,黑黝黝的屁股就露在外面。

    穿上褲子的感覺很好,只是太宰依舊沒有回來。

    黃米飯蒸熟了,老虎喫的醃肉也準備好了,野菜用野豬油潑過了,筷子也用開水煮過了。

    太宰還是沒有回來。

    等人的感覺非常討厭,雲琅以前就不喜歡等人,時間稍微一長,整個人都會變得煩躁起來。

    天擦黑的時候,外面淅淅瀝瀝的下起雨來,雲琅瞅着已經冰涼的飯菜,盤着腿坐在門前看雨。

    一陣涼風吹過,太宰終於回來了。

    他的模樣很狼狽,破爛的深衣上滿是泥水,精美的劍鞘上更是被泥巴糊的看不出本來面目。

    雲琅上前要攙扶,太宰推開雲琅,踉踉蹌蹌的倒在竹簡上,呼吸粗重的如同風箱。

    這是脫力的症狀。

    以前是太宰

    照顧他現在輪到他照顧太宰,事情就是這樣輪流轉的厲害。

    扒掉太宰溼漉漉的衣服,他的胸口就有好大一片烏青,看樣子像是被人用拳頭打的。

    雲琅沒有問是誰打的,只知道太宰這條船似乎不是很安穩。

    緩過氣來的太宰默默地接過雲琅拿來的黃米飯,上面澆了一些肉湯,他也不喫菜,大口喫完黃米飯之後就倒頭睡在竹簡堆上,轉瞬間就鼾聲如雷。

    雲琅喫過飯之後,清洗了碗筷,就重新坐在火塘邊上,用那一根大針縫製上衣。

    這樣做出來的衣裳自然不可能太好,其實就是熊皮裏面縫製了一層麻布,然後再用麻繩挽幾個中國結當釦子。

    如果有絲綢或者綵緞,雲琅能盤出更加漂亮的扣子,這一手可是跟雲婆婆一起給人家制作旗袍的時候學來的本事。

    睡覺前,雲琅不但把自己的上衣做好了,也把太宰撕破的衣衫縫補妥當了。

    他伸了一個懶腰,再一次掃視了一遍石頭屋子,不由得嘆口氣。

    實際上,這間屋子裏什麼東西都不缺,只是被太宰弄得如同豬窩一般。

    生活的要義就在勤快兩字,一個人的居住環境在很大程度上能夠表現一個人的精神風貌。

    雲琅認爲,太宰這個傢伙可以邋遢,自己的新生活纔剛剛開始,是萬萬不能養成邋遢的習慣的,時間久了,假邋遢就會變成真的懶惰。

    雲琅因爲工作的關係曾經見過幾個非常厲害的人。

    這些人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從不在人前顯擺。

    本事這東西就像是已經喫進肚子裏的飯,自己知道有多飽就成,沒必要吐出來弄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在陌生的環境裏要小心,這句話永遠都是對的。

    雲琅現在就是這麼幹的。

    太宰認爲他只認識名字,喜歡教他認字,他就仔細的跟着太宰認字,一板一眼的也不錯,反正他對隸書的認知也僅僅是認識而已。

    太宰醒過來的時候太陽已經偏西了,穿着一身奇怪衣衫的雲琅給他送來了飯,他一邊喫一邊看着雲琅收拾這個散亂的石屋。

    “你爲何不問我昨日因何遲遲歸來?”太宰放下手裏的飯碗,若有所思的道。

    雲琅將沙盤端過來,當着他的面將始皇帝三個字分別用三種字體寫了一遍。

    太宰很快就忘記了自己剛剛問的話,仔細的檢查了雲琅的作業,挑出來兩處不合適的地方,然後就繼續教他認字。

    慣例是一天兩頓飯,到了天黑的時候,太宰才停止教學,咳嗽着站起來,來到石屋外面,瞅着天邊殘存的一片晚霞發呆。

    “您在這裏多久了?”

    太宰回過頭看着雲琅笑道:“一輩子。”

    “您就不想出去看看?”

    “不想,外面是漢國的天下,沒有我這個秦人的立錐之地。”

    “不感到遺憾嗎?”

    “秦人一諾千金,死不旋踵……”

    雲琅想了一下道:“留在這裏其實也不錯,只要快活,哪裏都是樂土。”

    “不可通便,不擇手段非好漢,不改初衷大丈夫!雲琅你要記住,人一旦通權達變了,就沒了堅持。”

    雲琅點點頭,他不想問太宰用一輩子爲一個死人守墓到底值得不值得。

    即便他是始皇帝,也不沒有資格在死掉之後,依舊牢牢地控制着一羣人爲他所用。

    當然,這是他的想法,太宰卻會把自己的堅持當成一種榮譽。

    這非常的符合這個時代人們的價值觀,就像不食周粟伯夷叔齊,就像是枯守孤島,最後自戕而死的田橫五百壯士,至於趙氏孤兒這種殘忍的忠貞,正是太宰這樣的人所向往的。

    在這些不能動彈的日子裏,雲琅想了很多,從太宰暴露出來的身份,以及石屋對面那座蔥蘢的高大土丘,他如果再猜不出對面就是秦始皇陵那就太愚蠢了。

    畢竟,南面背山,東西兩側和北面形成三面環水之勢。“依山環水”正是秦始皇陵最主要的地理特徵。

    他在測度太宰,相信太宰也在測度他,雲琅不相信一個剛剛認識不久的人,想必太宰也不會過於相信他。

    直到現在,雲琅都在懷疑,從自己出現在這個世界的第一天,太宰就應該發現了自己的存在。

    否則無法解釋自己一個無法動彈的人如何能在荒原中獨自存活三天。

    這一輩子,雲琅從來就沒有過什麼好運氣,因此,他從不相信什麼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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