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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五章角鬥士金日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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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二五章角鬥士金日磾

    老虎經常狩獵的區域就是黑松林一帶,這裏出現次數最頻繁的獵物就是野豬。

    大王喜歡喫豬肝,還必須是生豬肝,所以捉到野豬之後,他就會用爪子撕開野豬的肚子,喫掉豬肝之後纔會把其餘的戰利品帶回家。

    黑松林這地方可不是一個放馬,養馬的好地方,且不說經常有野豬,豹子一類的東西出現,僅僅是松樹上的長毛蟲就足以讓人退避三舍。

    松林邊上的草木也不適合馬喫,有些植物很奇怪,長在別的地方是很好的餵馬飼料,長在一些稀奇古怪的樹下,它就成了能讓戰馬拉稀的殺手。

    冬日裏草木乾枯,植物種類很難辨別,在這樣的地方牧馬,還放牧皇帝的御馬,難道說金日磾說的都是真的?

    他真的已經跟皇帝好到可以無視他犯一些常識性錯誤的地步了?

    金日磾是一個匈奴王子,可是,即便是匈奴王子,牧馬對他來說也是很尋常的事情。

    別以爲匈奴王子就不用牧馬,一個長在馬背上的人,牧馬這東西是他們的生存本能,生下來就該掌握的本領。

    在跟老虎一起巡查了一下事發地之後,雲琅就已經很肯定的認爲金日磾這傢伙是故意來這裏牧馬的。

    雲琅四處張望,他發現只要向西走百十丈遠,就是雲氏的苜蓿地。

    秋日裏長成的最後一茬苜蓿雲氏從來都不收割,留着給家裏的馬在冬日裏有個撒歡的地方。

    因此,那裏的幹苜蓿長得還算茂盛,只要是牧人,絕對不會放過在這裏讓馬喫飽肚子的機會的。

    所以,老虎大王被騙了。

    瞅着老虎劇烈的喘息着叼來一隻野雞放在腳下,雲琅沒有半點埋怨老虎的意思。

    一人一虎找了一處草厚的地方坐下來,平遮跟過來輕聲道:“有問題。”

    雲琅一邊摘着老虎腦袋上沾着的幹蒼耳,一邊道:“當然有問題,坑人也就算了,被坑的那個比較蠢,坑了我也認了,坑我家老虎……這就太過了。”

    “君侯,此事交於小人去辦!”

    雲琅笑道:“去吧,怎麼歹毒怎麼坑,反正陛下不會殺他。”

    平遮對家主的反應非常滿意,這件事明擺着是皇帝默許金日磾乾的事情。

    找皇帝的麻煩,這事很不靠譜,找找金日磾的麻煩,平遮認爲這非常的合適。

    現在,就該考慮是對金日磾的名聲下手,還是從他的肉體下手,或許,讓他名聲跟肉體一起倒黴應該比較好……

    平遮走了,雲琅跟老虎又在黑松林邊上呆坐了一會,也就撿起那隻還有一口氣的野雞回家了。

    進門的時候,正好遇見金日磾醉醺醺的被霍光送出家門,從金日磾的神態以及走路的姿態來看,他確實是喝的有些多了,不過基本的感覺還有,還知道向雲琅行禮,說一些感謝的話。

    雲琅自然是一笑而過,告訴他年輕人多讀書沒有壞處,想看書了就來,不用分時候。

    回到書房不長時間,霍光就回來了,微微嘆口氣道:“在交友這件事上,他比我還要積極一些。”

    雲琅笑道:“得天下英才而育之,只是文人的通病,不過呢,這個人的目的不純粹啊。”

    霍光皺眉道:“此人身上的破綻太多。”

    雲琅道:“一個匈奴人能做到這一步你還要求什麼。”

    霍光擡頭瞅着屋頂遺憾的道:“想當年冒頓單于縱馬天下,鞭策萬國何等的英武,子孫太差了。”

    “你以爲每個人都有機會看到我西北理工的密藏嗎?你以爲每個人都有機會從這些祕藏中看到這個世界的本來面目嗎?

    如果沒有這些助力,你如今能達到金日磾的地步,爲師就很滿意了。

    你一個站在巨人肩膀上的小人兒,說什麼時無英雄使豎子成名的大話。”

    霍光傲然道:“弟子是西北理工大弟子,祖先的榮光智慧自然就該是我登天的階梯,等我死後,後來的弟子自然也可以踩着我這道階梯繼續登天。

    就像師傅您一樣,既是開創者,也是鋪路者。”

    雲琅無聲的笑了,指着霍光道:“我是不同的,我是一個搬運者。”

    霍光很疑惑,可是,雲琅不給他提問的機會,擺擺手道:“金日磾將有大難,等差不多的時候,你出面幫一下他,最好能通過這件事在你與金日磾之間分出一個主次來。”

    “狗子出手?”

    “不是,狗子出手不給人活路,現在並不能弄死金日磾,所以,出手的是平遮。”

    霍光道:“好吧,這幾日我正好要與劉據去一遭細柳營,離開幾天比較好。”

    “嗯,去吧,記住了,莫要跟劉據糾纏過甚。”

    “弟子明白。”

    日落之前,雲琅陪着蘇稚在庭院裏漫步,雖說纔剛剛懷孕,時不時地走走路也是很好的。

    蘇稚在顯擺了幾天之後也就沒有顯擺的心思了,在大宴過親近的幾家婦人之後,連醫館都不去了,安心在家中養胎。

    年節過後,春天就不遠了,向陽的臺階下,已經有一絲絲的綠草冒頭了。

    不過,在長安氣候多變的春日裏,提前發芽並不算是什麼好事情,有時候一場倒春寒,一場突如其來的大雪就會把剛剛萌發的生命毀掉。

    天色剛剛暗下來,長安城裏的角鬥場早就燈火通明,人頭涌涌,不論是坐在石頭臺階上的販夫走卒,還是戴着幕籬坐在有爐火的小房間裏的貴婦,在這一刻都在爲即將出場的角鬥士瘋狂吶喊。

    只穿着一條犢鼻褲的金日磾手裏提着一柄長刀,孤獨的站在空曠的角鬥士場地上。

    他不知道自己今天能否幸運的活下來,這個時候已經不是想這些事情的時候。

    冷冽的風從高大的甬道里吹出來,將他一頭漂亮的金髮吹拂的蒙在臉上,這讓金日磾自己都覺得有些悲壯。

    他不記得自己當時爲什麼會在暴怒之下殺了那個愚蠢的角鬥士,也不記得自己爲什麼會答應代替那個角鬥士出戰六場。

    他只記得,自己清醒過來的時候,就已經站在角鬥場上,手裏捏着一把刀子面對另外一個相對瘦弱的角鬥士。

    戰鬥是匈奴人的本能之一,當那個匈奴角鬥士撲上來的時候,他就本能的開始了戰鬥。

    長刀割裂了角鬥士的衣衫,也同時切開了他的胸膛,直到一對飽滿的**出現在他的面前,他才赫然明白,他的對手竟然是一個女人。

    每一個新上場的角鬥士都是從屠殺一個女人開始的,這樣做的目的,是在向世界宣佈,他已經放棄了身爲武士的尊嚴,從這一刻開始,他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角鬥士,不再是驕傲的休屠王王子。

    名譽丟掉了,金日磾並沒有悲傷太長時間,如果在名譽沒有了之後,連合約都不能遵守,他將徹底的失去在長安城立足的根本。

    風很大,金日磾卻感受不到寒冷,他輕輕地移動自己的腳步,讓自己站在上風位,很小的時候,師傅就告訴他,戰鬥的時候能站在上風位的時候,就一定要爭取。

    即便做不到,也不能讓對手佔據這個優勢。

    今天是第四場決鬥,金日磾能感受到他面對的敵人已經越來越強大了。

    昨日那場角鬥,他與敵人整整鏖戰了半個時辰,纔將對手送進了地獄。

    爲此,他的腰肋上,被對手重重的抽了一鐵棍,直到今日,那裏依舊隱隱作痛。

    他知道事情不對頭,可是,他不敢多想,每天一場角鬥,是他首先需要面對的事情,只有從角鬥場上活下來,纔算是活過了這一天。

    金日磾將金髮撩到腦後,衝着無數來看角鬥的人怒吼一聲,引來無數的喝彩之聲,尤其是那些貴婦們,更是發出一聲聲的尖叫。

    在他看不見的地方,一個灰衣人站在陰暗的角落裏,正在跟一個肥胖的大秦人低聲細語。

    “不能壞了他的臉,不能讓他殘疾,當然,更不能要了他的命。”

    大秦人嘿嘿笑道:“只要錢給足,我就能讓角鬥士用命把這事完美的圓過去,不會壞了他那張漂亮的臉,不會讓他殘疾,更不會讓他死去,他只會認爲是自己在經過苦戰之後,取得了最終的勝利。”

    灰衣人笑道:“很好,這是最後三場的錢,對了,我們不認識是吧?”

    大秦人笑道:“不認識,您也知道,大秦人看大漢人,總覺得每一個人都長得一樣。”

    灰衣人點點頭,隨即就走進了甬道,從甬道里走出來,他已經變成一個挑着兩個空酒罈子的商販,在一羣同樣挑着各式各樣的食物,以及美酒的商販中間一點都起眼。

    在人羣中走了一會,灰衣人身上的擔子不知什麼時候消失了,他也不再是一個灰衣商販,而是變成了一個赳赳武夫,他從不向後看,只是,總在不經意間,他的身份總是在變化,面容也跟最先前的灰衣人有了天壤之別。

    當他蹲在一個竈臺前面開始燒火的時候,掌櫃的走過來道:“沒人跟蹤。”

    燒火活計點點頭瞅着遠處的角鬥場,聽着那裏出來的山崩海嘯一般的吶喊聲,搖搖頭道:“角鬥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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